未婚同居将越来越变为常态。
文章来源: 遍野无尘2010-10-18 21:10:00

同居会不会成为常态, 等于说婚姻会不会消亡? 答曰,也会,也不会。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了解婚姻为什么产生,以及它在社会和人类生活中的作用。
这个题目太大,很难简单说明白。总的来说,婚姻的社会功能是为了繁衍后代, 而人类生产力的发展使婚姻成为必要。当婚姻的原来的社会功能逐步由其它替代时,婚姻的存在就会变得不重要,甚至会消失。这是可能的,因为题目太大,不好在此长篇大论。

婚姻的社会功能是什么? 可以说出很多,但最重要的功能是繁衍下一代。因为只有稳定的男人和女人的二人共同体,才是生养和培育下一代的最佳保障,无论是从生活上,从智育,心态,心理的培养方面,还是从孩子的性格形成方面,都可以这样说。


再看一些简单的事实。

在美国过去离婚是很难的。例如,很早在马里兰离婚,要先分居5年以上(以证明婚姻的死亡)然后才能许可法律上的正式离婚。后来逐渐减少分居的时间。现在马力兰的离婚要求分居1年, 但必须是在不同的屋檐下才算分居。很多州是要分居6月。有的州要求在事实上在一个月内没有性生活即可,并且在一个屋檐下亦可。内华达州离婚最容易。你要到那儿玩去,住上十五天就可以在那儿离婚。如果离婚容易到不要分居等待期(象中国那样),那么有婚姻和没有婚姻没有什么区别? 当然还有人们对观念的接受程度。这些说明什么?说明离婚越来越容易。

而另一方面,对婚姻的社会功能(繁衍后代)越来越用法律去约束和强化。例如,法律对离婚后子女的赡养变得越来越严厉,越来越精细(任何州的算法基本差不多)。逃避抚养是联邦罪,可以通缉等。并且,法律对私生子和婚生子给与同等的法律地位。

过去中国的“从一而终”是由于妇女的经济地位(也包含政治地位)决定的。随着妇女的地位的提高,谁怕谁呀。 认为你没劲,不爱了,又有别的人可爱, 还不拍拍屁股走人?当然和人们从观念上接受还会不同(可以看看中国人对婚姻的认识的改变趋势)

现在在西方,同居的很多,而且被社会所接受。例如美国500强的许多大公司,可以给同居人上医疗保险,公司对待同居人和正式配偶一样。经济越发达的国家对婚姻的看法和依赖性越前沿,例如北欧等国家。

这些都说明婚姻的功能在被取代,婚姻本身正在消亡(进行式)。不管大家是否乐意这种事的发生。

另一方面,不管婚姻(或二人世界)如何变化。一对多的情况永远是被社会所不容许(只能搞地下的),这是因为社会的性资源是有限的。 公开的一对多会引起社会的矛盾,而社会矛盾会引起社会斗争。除非将来的性别比例大变,例如,男女出生或实际上存在的比例超过2/1 或1/2。

有人说离婚造成的其它问题可以通过立法解决,那心灵的创伤怎么弥补?同样的问题是,如果谈恋爱,失恋的受伤该由谁来负责? 合伙作生意失败了,谁来赔偿?答曰:只能自己负责自己。

但是,我相信婚姻的法律形式永远不会消失,就象科技再进步,教堂永远都会存在一样。 因为总有人去信仰它。但是,也就象教会现在的社会功能和它在中世纪的社会功能远不能相比一样,将来的婚姻的社会功远不能和现在的婚姻功能相可比拟。就其社会功能来说,将来的婚姻会变成现在的教堂,有人会去,有人不会去。这是必然,也是无奈。

既然,婚姻的功能在被取代,形式在退化,人们的性要求,包括精神需要,只能通过同居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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