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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收格式(押平韵才是近体诗,古诗可押仄韵)无非是:
一、 出句: 平平仄仄平平仄 对句(韵): 仄仄平平仄仄平(韵)
二、 出句: 仄仄平平平仄仄, 或 仄仄平平仄平仄 (特殊拗句式) 对句(韵): 平平仄仄仄平平(韵)
二种之一。
首字一般不计平仄。平音字和仄音字两两交替出现。每联的上、下句的二、四、六字的平仄音相对(即“二、四、六”分明)。每联之间相“粘”,即上联的第二句第二字的平仄和下联的首句的第二字的平仄相同。
如 七绝 (平起首句不入韵):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韵) <=== 第二字是“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 第二字是“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韵)
如果首句入韵,只要改第一句为“平平仄仄仄平平”即可。
另外, (a) 不要有孤平(韵句),如不要: 仄仄仄平仄仄平
(b) 不要有三平调(韵句),如不要: 平平仄仄平平平
2007-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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