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美国:关于宪法第一修正案(1)
文章来源: 小米粥2005-10-28 20:35:50

在美国,中国人和中国人的组织通常都非常地远离政治,做州长的 ABC 不算,网上谈兵的也不算,我指的是被规类为 “alien” 的那拨人,在中国人自己的小圈子内,譬如学校内吧,有组织的参与类似争取合法权益反对歧视的活动,甚至公开谈论政治的,都非常罕见。前两年各校学生联名上书要求改革签证程序算是半个,这个请愿实在太没出息了,根本就是脑子进水的人搞得,问题只说一半,所以只算半个。我所知道的还有两个,最近耶鲁中国学生游行是一个,我自己的经历是另一个,这个回头再说。

但是在我所在的中国人的圈子里(或许此事颇具普遍性也说不准),每隔一段时间,一般是一年,就会在公共的 listserve (所有注册成员都会无选择地收到每一封 email )上爆发一次大的辩论,非常非常的政治的辩论,焦点嘛,就是――言论自由!一年一次,当然是因为每次辩论后大家心力交瘁需要静养等待未经世事且不懂规矩的新人来再次冲锋陷阵,而起因呢通常很琐碎,琐碎地让人事后想不起为什么,不外是某甲说了什么,某乙说不要在公共论坛发此类帖子,某丙说公共论坛我想说什么说什么,然后,群殴,分为两派就言论自由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

这种辩论在双方精疲力尽偃旗息鼓之前无一例外地要经过我称之为“宪法第一修正案”阶段,当辩论升级时,一定会有一方抛出必杀技,即,“我们是在民主的美国,我享有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

美国是不是民主这个需要我更耐心的时候才说得清楚,关于 emaillist 的性质和使用规范我也没有兴趣,只说宪法第一修正案。每次有人使出此绝招儿,即使没有必胜也要逼得对手必须沉思良久顾左右而言他然后换个话题再战。从来没有人,从来没有,问过这个问题:什么是宪法第一修正案?什么是言论自由?告诉我先 !

我敢保证,假使我问出来,一百个人有一百个会大眼瞪小眼。是啊,TMD 说了半天,是什么啊?保证言论自由?算了吧你,什么叫言论自由?保护谁的言论自由?怎么保护言论自由?第一修正案说了吗?你怎么那么肯定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说了什么?你看过?

没看过?没看过还这么大嗓门?真服了你了老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