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
文章来源: 2010-04-24 01:55:57

约一3:1-10

3:1 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 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他。
3:2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 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
3:3 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
3:4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
3:5 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
3:6 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
3:7 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3:8 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 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3:9 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
3:10 从此就显出谁是 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