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恶法之五,保释金制度
文章来源:
河里的石头1
于
2015-08-08 13:42:10
在美国,
一个人如果被警察抓了,或者因为被告上法庭而被拘押,
在法庭开庭审理之前,法官可能定一个保释金额度。
如果嫌犯或被告能支付这笔保释金,
则可以不被拘押,
回家等候开庭。
如果不能支付这笔保释就,嫌犯就要被拘押,
直至开庭。
最近,
中国天津的一位教授,
到美国访问期间被美方以间谍罪控告,被羁押。
保释金定在
50
万美元。
在各方的援助下,
交了保,被释放,
在等待开庭。
而美国人布劳德则没有那么幸运。
他被怀疑偷了别人一个背包,
被警察拘押。法官定了三千元的保释金。
布劳德因为付不出这三千元的保释金,
在监狱里待了三年!
这三年里,
他饱受狱友和看管人员的欺凌。
2013
年
5
月他被判无罪释放。同年
6
月,
他被发现自杀身亡。
(关于布劳德的报道,
可以点击下面的链接
http://www.nydailynews.com/new-york/bronx/family-kalief-browder-files-lawsuit-nyc-article-1.2317272
)
在我看来,
这是个非常邪恶的制度!
你有钱就可以保释出来,
你没钱就要在监狱里被关着。
完全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最基本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