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夫妇中用一个人名字买房子和办贷款有什么影响-CND房地产线
文章来源: 如山2009-09-03 20:52:24

答夫妇中用一个人名字买房子和办贷款有什么影响 -CND 房地产线

如山整理

( 2009 年 8 月 23 日 )

评论与提问: 清晨 2009-09-03 12:27

LG 一人的名字贷款买房子有什么影响?

想问大虾们一个问题。买房子时如果用 LG 一人的名字贷款还有房子的 owner 也只用 LG 的名字将来会有什么麻烦吗? LG 说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上班走不开,用一人的名字办贷款,还有房子 closing 时一个人去方便。
我是马大哈一个。不知道这会不会在将来有什么影响。

如山回应(回答):

  1. 先说 Owner 中用夫妇其中一人名字在 title ,另一位是否有权益。这是由州法决定的。比如说你在 Community Property States ,夫妇在结婚后的财产,除自己单独继承或者单独获得的 gift 以外,双方共同有所有权。就是说,这个买入的物业,不管你的名字在不在 title 里面,你的权利都在里面。那些是 Community Property States ?一共九个: Arizona, California, Idaho, Louisiana, Nevada, New Mexico, Texas, Washington 。其它就是非 Community Property States. 也叫 Common law states 。具体的规定是由州法决定,各州并不一致。
  2. 贷款用其中一个人名字有如下问题: a) 一个人的 income 是否满足贷款的 income/debt 比例要求; b) 没有名字在上面的那位少了 credit 的累积效果的好处; c) 当然,有是 default 的话,也少了 bad credit 的影响。但是华人在买房之时都会有足够的打算,出现 default 的机会很少; d )除非你的 credit score 很低而收入又不足为道,用了你的就满足不了贷款条件。 e )又除非是高贷款率的投资房产为了保护另外一方的 credit 的考虑。
  3. 就算是在 Community Property States ,我认为也是双方的名字在 title 上比较合理和有利。因为这避免了发生单方面卖掉物业或者再贷款出来( credit line )用掉的机会。正常来说不会,因为 lender 都会要求夫妇双方签字。但是也会有人为错误发生的可能。要是双方名字都在 title ,谁都会要求双方签字才接受。

綜上所述,我认为你的名字应该加入才是最好(最合理)的办法。其它“ 麻烦“方便” 之说都不应该成为一个理由。

以上是我个人意见,不一定正确,也不一定适用。如山谨注。

评论与提问: LX 2009-09-03 17:34

大将军说的差不离,在所谓 “COMMUNITY   PROPERTY” 的州。
藕一 LENDER 朋友说好多老中就是男的一个人贷款签 CLOSING (为了方便?)。事后花 10 刀 5 的把女方名字加 OWNER 上。但是如此一来债还是男的一个人背,如果哪天离婚,女方就是有一半 OWNERSHIP 但是没有债。所以老美没有人这么干,藕那 LENDER 朋友说中国人觉得俩口子过一辈子可能性绝对大,所以不去想,或者没想到。

如山回应(回答):

这样一来债是在男的名下,但是哪天离婚时,女方所有的一半 OWNERSHIP 是同样 subject to the liens ,并非就是房子价值的一半。虽然她不欠钱,但是物业欠钱( liens ) 。没那么便宜。

 
评论与提问:Bingchun 评论于:2009-09-15 04:38:24

我买房子的时候,就没有加我太太的名字,这样一旦我出了什么大问题(我是说一旦我没了),贷款就会有保险公司承担,房子就会归我的太太和孩子,贷款也就不要再成为他们的问题,至少他们会有一个家,太太也不需要拼死拼活挣钱交贷款。但是,如果加上太太的名字,我出了问题的话,那么她就要承担贷款,那样的话,我在天堂上都不踏实。
我没想离婚不离婚分财产的事情。

如山回应(回答):

你理解可能有问题。我不清楚你的“贷款有保险公司承担"到底是那一种保险。要是像FHA loan之类的保险,那就是指一旦你不付房子贷款(或者付不起),lender拿去拍卖所得的钱不够付欠款,这个FHA就赔偿不足够的部分。在你这个例子里面,你万一不在,你太太是不欠款,也是得到这个房子。但是,这个房子是有liens在里面的,也就是不管谁拿到这个房子都必须照你原来的贷款利息去付,直到你付清贷款本金和利息为止。这个贷款不仅仅是跟贷款人(你),同时也是用你的物业作为抵押品的。不会因为你不在就自动消除了贷款。这也是我在上面回答LX的意思。而且,你可能还有上面keekee所补充的要经过法庭认定的麻烦。你这样做的唯一好处是万一你的物业市价已经低于你的贷款总额,这样物业被拿去拍卖,就不会影响你太太的信用记录。所以,要是你真的为你太太着想,你还是应该加你太太的名字上去(用quit claim deed,不用付税)。这是我的个人看法。 

评论与提问:
Bingchun 评论于:2009-09-16 07:00:37

感谢回复。
怎么跟我在这儿得到的消息不一样,:),我在加拿大,是不是可能不一样啊?我不太了解了,不管怎么说,下次买房子我要仔细问问清楚。

如山回应(回答):

不客气。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加拿大。我清楚的是美国。但是,在这个Lien(贷款)的基本概念理解上,我有相当的自信。Lien就是用物业(你的房子)做抵押品。什么叫抵押品?从字面上就很容易理解。你要是有疑问,最后是咨询当地的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就可以得出清楚答案。

另外,要是在美国,假如夫妇原来只有一方的名字在上面,可以随时将另一方的名字加上去,不必等下一次买房才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