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文学城文友讨论宗教信仰
文章来源: 谢盛友2011-08-21 05:31:07



与文学城文友讨论宗教信仰


盛友:感谢你为我给力!我认同“原罪”说,但我向你坦白,我1979年开始读圣经,不过,关于“真神”,我有时很难“信以为真”,也许我还不是真正的基督徒。我是读到康德的“Ich mußte ... das Wissen aufheben, um zum Glauben Platz zu bekommen”, KrV Vorr. z. 2. A. (I 37—Rc 32).(知识先让路,给信仰位置),我才决定受洗的。我本来就离开书本很远,而且没有什么知识,自然不应该有信仰障碍。

文友:我信“神”没有障碍,因为我对“神”的认识要广义得多,尤其是通过“天”的概念去认识就更没任何困难了。即便是基督作为神的儿子,父子灵三位一体,也很容易接受。不是迷信地接受,而是在化境里超然地、灵验地、喻表地接受。我可能一时还表达不清,是需要悟性的。

“神”何以为“真”?“信”以为“真”。“神”之“真”在于“信”。这是基督教神学“以信称义”的要害。如果是这样,“神”之“真”在你虔诚的“信”中,对不能跟你共享这种“信”的人来说,“神”即“空”、“无”、“虚”、“幻”,其“真”亦“假”;而对于造“神”者来说,重在取“信”,而一经取“信”,其“假”亦“真”;至此,你的问题所基之假设已如海滩沙器。

其实“真神”不是问题,因为儒家有“天”的概念。西人说“君权神授”,国人说“真命天子”。这个“天”也是有血有肉的。OMG翻成中文就是“天哪!”况且基督教的“上帝”概念,也不应该狭隘化,所以其它信仰之所以反感基督教神学的“排他性”,其实都源自对“God”这个概念的狭隘解读。如果“God”是包罗万有的,应该也是所有其它信仰所仰望的,关键在于信徒心中对这个真神的认识。如果狭隘地去解读真神,那就走了排他的极端。但是“原罪”倒确实是造成制度差异的关键。我比较能接受“原罪”说,也比较能接受忏悔。中国社会的腐败源自制度上没有以制约“原罪”为宗旨。这一点应该八九不离十。

盛友:很高兴认识你这位朋友,你视野很宽,看问题很深很远,敬佩。我不懂哲学和宗教,但我一直关心中国大陆真正的信仰自由,我始终认为,一个没有真正信仰自由的国家,不可能成为一个大国。你说,儒家真的没有忏悔吗?儒家无法做到“制度化”忏悔,是儒教没有“真神”和“原罪”吗?儒家和佛教,没有“原罪”,所以强调“自我完善”,对吗?但是,这对司法独立是很大的障碍。


文友:“儒家真的没有忏悔吗?”不见得!“五日三省吾身”、“反求诸己”等都代表了一定程度的自省和忏悔。但是儒家没有“原罪”说,这倒是真的,因为儒家相信“人之初性本善”,而不是 “性本恶”。所以儒家侧重打造“返璞归真”的“圣人”。有好多制度方面的问题其实都可以从这两个截然不同的出发点审视其差异。

中国文化中没有“原罪”概念,“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人生下来大家都差不多,应该都是善的,至少是一种无所谓善恶的本色吧,性格情操也是天然的,但是“习”,也就是来到这个世上之后的路怎么走,才是区别“向善”还是“向恶”的关键。所以,如果大家都能接受儒家的教化,从善如流,“恶习”就能革除。因此“教养”、“教育”可以造就圣人。当然“受教”过程也包括“五日三省吾身”、“反求诸己”等忏悔自省。但这些“忏悔”不是针对“原罪”的,而是针对“恶习”的。法律制度上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小人”就是基于这种“习相远”的规律,豁免了已经养成修身养性之好“习”的士大夫,而没有修养成习的小人自然跟君子就相去太远了,对这部分小人才必须用法律去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讲,儒家是重“教”轻“法”的。法律没有把所有的人当成拥有“原罪”的小人,而给了士大夫很大的尊重和自主空间,用司法去制约王权更是没有必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司法独立是可以归结到没有“原罪”概念的,因为王权是没有 “恶习”的,干嘛需要独立的司法去约束呢?这样做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端看社会如何进化。在落后的生产力条件下,物质构不成太大的诱惑,那么这种制度有利于培养士大夫自觉自律的主观能动性,古代圣人确实较多也是事实。但一旦社会物欲横流,诱惑超过某个临界点,这种制度就会崩溃,不受约束的权力机构必然腐败。


盛友:我认为,忏悔是要公开的,不是简单的“一个人与神的沟通”,所以,制度化的教会活动不能少,西方由于“自由”的冲击,现在教会的“制度化”,受到很大影响。我们大学的神学系主任,到巴伐利亚州任“基督教理事会主席”,他接受媒体采访,还自信:“至少去教会的人总比看足球的人多”。我跟他认识,见面时不知道说什么好。我自己坦白,我更愿意到天主教教堂忏悔,我仍然认为,人的忏悔,其形式还是很重要的。我观察到一个很有趣的事,中国儒家、道家、佛教,其庙都设立在人偏远的地方,而天主教基督教的教堂在人来人往最多的地方,为什么?

文友:这就是“修身”与“救世”的区别。道家更明显是一种注重独善其身的哲学。儒学两可: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因此,孔庙是个人修行的地方,偏僻,但古代士大夫兼济天下时,整个官僚体制就相当于儒教的会所。佛学也是两可:小乘重在内修,大乘普度众生。这有点像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区别:犹太教注重上帝选民犹太人自强不息;而基督走了出去,承担起“救世”的职责。这些都是一些现象,很难说谁对谁错,谁优谁劣。如果每个人都能注重内修,互不侵犯,个人素质好了,社会自然受益。但批评者认为:太自私。可是太大公无私了也是一种政治双刃剑:基督教的救世,共产主义的解放全人类,历史上既有正面意义,也有导致战争的负面影响。题目太大了,就此简而言之吧

“忏悔”的公开还是私密,不太重要,即便是天主教的忏悔,也都是跟神父一对一进行的,只是有人会在公开场合祷告。《圣经》有的章节甚至认为祷告也是个人的事,应该在密室与神沟通。反倒是那些虚伪的法学家会在庙堂大声祷告,以表现其虔诚。

关键是,如果是以“原罪”为约束对象的,司法就不应放过任何人,哪怕是帝王将相,无论他们如何修身养性排除“恶习”,他们的“原罪”也还是必须制约的,谁来制约?相互制约。这样三权分立才是相互制约所必须的。


盛友:没有真神的宗教,能凝聚人心吗?

文友:“凝聚人心”究竟靠什么?如果你所信之“真神”与他所造之“神”都须取“信”于人,使之“信”以为“真”,方能以“信”取“义”,那么“凝聚人心”的看似 “真神”,实际在于如何使人“信”以为“真”;所以“凝聚人心”的关键在“传”,“传经”、“传教”的“传”,也是“宣传”的“传”;“传”的功效在“洗脑”,洗去“积淀”,输入“真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整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相当于把石灰石(被洗脑的信徒)和粘土(“信”以为 “真”的“神”)提炼成随时准备“凝聚”的水泥;缺了这个“传”的过程,石灰石归石灰石,粘土归粘土,“凝聚”则无从谈起;为了“传”之有效,必须以“组织”形式使之制度化,这就是“宗教”严密组织形式的由来;如果“传”是提炼水泥的过程,那么等级森严的“组织”就相当于钢筋,把凝聚在一起的水泥加固成 “钢筋混凝土”;这就是从“思想上”、“组织上”“凝聚人心”的过程;总而言之,“凝固剂”如果是“信”以为“真”,只要“思想上”“传”之取“信”, “组织上”“固”之称“义”,那么“神”之“真”“假”便迎刃而解了。这就是为什么,无论是拥有“真神”的基督教,还是名义上“无神论者”的共产主义,在 “凝聚人心”方面都曾有过盛极而衰、由聚到散的跌宕起伏,关键不在有没有“真神”,而在“思想上”取“信”之“传”是否高效,“组织上”是否有机而不腐。

“凝聚人心”真有那么重要吗?这就涉及“信仰”与“宗教”的根本目的与主要区别。如果“信仰”在于修身养性、陶冶情操,它就是一个精神理念;如果“宗教” 在于“凝聚人心”、救世济民,那它就是一个政治概念;如上所述,作为精神理念的“信仰”,本身无所谓“凝聚人心”:如果我心中那包罗万有的“真神”不是教会宣讲的排他性“真神”,那么它的“真神”就不能“凝聚”我的“心”;而作为政治概念的“宗教”则是通过“传教”手段与“组织”结构去“凝聚人心” 的;所以,“凝聚人心”只有对“组织起来,共同完成‘神’的定旨”来讲,才是重要的,而这正是教会的政治需要,也是其它造神运动的政治需要。

在思考了以上问题后,你的问题意义何在?首先,这是个政治命题,对于没有任何政治野心、独善其身的信徒毫无意义;其次,“凝聚人心”既然是一种政治需要,关键在“传教”手段能否取信于人、统一“思想”;而高效的“传教”手段又离不开严密的有机“组织”;“思想”、“组织”问题一解决,是“神”必“信” 以为“真”。

盛友:我刚刚从纽伦堡华人基督教会回来,今天我们那里来了一位新朋友,她的儿子是西门子的工程师,是我们教会的弟兄,她来德国探亲,在国内是搞工程计算的,她跟我说:“国内有一个佛庙(她所说的这个寺院有复杂的背景),一年收入六亿,三亿缴纳给中央,两亿缴纳给地方政府,一亿留给佛庙自己。国内佛庙很赚钱。”我听后第一感觉,国内虽然没有真正意义的信仰宗教自由,但是,宗教产业化(至少佛庙产业化)早就悄悄开始了,你看法如何?

文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