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精子给女同性恋朋友的严重后果
文章来源: 蔡真妮2007-12-14 06:28:54
最近看到一则新闻,英国有一对女同性恋人莎朗和泰丽,婚后想养育自己的孩子,但是到“精子银行”去买精子需要一大笔费用,她们付不起。于是她们四处求助找男朋友们帮忙,没有人肯。

为“夫”的莎朗几次三番去请求儿时的好朋友巴塞,一再许诺绝对不会给他带来任何麻烦,各方面的。

巴塞是个消防队员,为人豪爽,决定帮好朋友这个忙。他先后两次捐出精子,使得女同性恋夫妇中的“妇”泰丽相隔两年生下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

世上的婚姻无论同性异性都难说能否天长地久的,后来莎朗和泰丽的情意随风而逝,她们离婚了。

两个孩子都由亲生母亲泰丽抚养,她在经济上非常吃力,就把主意打到了巴塞身上,何况巴塞本不是她的朋友,就找到他让他尽“父亲的义务”。

巴塞当然不肯。

于是泰丽一状将他告上了政府所属的儿童抚养局。

英国的儿童抚养局判定巴迪必须履行赡养两个小孩的义务,在他俩十八岁之前,每年要付五千英镑(约一万三百美元)的扶养费,强制执行,每月从工资单中自动扣除。

对于巴塞来说,这笔扣税后的开销相当于他薪水的百分之四十。

最让巴迪气愤难耐的是,他和自己的老婆还没有孩子呢,如此一来,他根本没有余力再来生养自己的小孩了。

他不服,认为政府这是在抢他的钱,决定上诉。

尚无结果。

 

根据英国法律,通过精子银行的捐精者没有权利得知孩子的下落,不能算是孩子法律上的父亲,对孩子也没有经济上或法律上的义务。照这么说,巴塞是不应该承担两个孩子的抚养义务的。可是这个案子的特别之处在于,这是他们私下搞的事,三个人都认识,巴塞也见过分别为四岁和两岁的孩子几面。

即便如此,我觉得政府的决定也还是存在很大的问题。

首先同性恋家庭的子女在法律上是有“父母”的,在“父母”离婚以后,双方应该和异性夫妻离异一样,根据各自的收入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否则对同性恋者是一种不公平,或者说是歧视。其他同性恋夫妻要生孩子时,如果想到这个问题,即离婚后对方可能不管孩子了,会不会因此犹豫几分呢?

如果当初泰丽是从精子银行得来的精子怀孕生子,现在生活陷入了困境,政府一定是要管的。现在泰丽去抓巴塞的冤大头,我一直怀疑她这种做法另有目的,有报复莎朗的成分在里面,因为巴塞是莎朗的朋友,但是政府不应该也抓巴塞当冤大头,推卸掉自己的责任。


在北美有个十分流行的词叫: DIY”,do- it -yourself ,意思是自己动手做。小来小去的像修水管子不请人干可以DIY,洗地毯DIY,大到刷房子、安装地板、修车等等都可以买来工具和原料及书籍DIY,甚至盖房子都可以DIY,有各种各样的书籍、网站教你怎样DIY。

从上面的那个特例中,男人应该汲取的教训是:要捐精子到有执照的精子银行去,这件事千万不能“DI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