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性爱是不是味精?----兼答70坛的烟丝先生
文章来源: 莫男2007-11-15 08:46:02


        自从我在我的博客以及文学城的几个坛子里贴原创长篇小说《恨不相逢未嫁时》以来,听到的都是些好话。出现这种一团和气的情况,我想是因为大家都心地善良,体谅我这个业余写手的艰辛,也犯不着用专业水平为难我。我倒是真希望有人出来跟我较真,抢几张沙发喊几声“顶”容易,但泼出可圈可点的冷水来,却是很要些水平。可惜,这样的高人始终不肯现身。

       直到这星期二的午后, 70 坛的烟丝先生终于打破沉默,他在跟贴中写到:
        要是这主角不是“我”, 就没什么太多好担心的。。。

        原来看过几篇纯自恋的文章。。。还都是女作者写的。。。仿佛全世界的男人,尤其是好点的男人,都特巴结着爱她似的。。。就越看越没劲了。
        性可以做点缀 - 就像味精,一旦过了,多了,也就像放满味精的一盘菜了。

        这帖里表达了两层忧虑:第一作者的自恋倾向,把女主角写成人见人爱的那种,烟丝先生本人最烦这个;第二滥用味精。好不容易站出来一个肯讲真话的,我自然不敢怠慢,赶紧捧着脑袋苦思冥想。

        几年前动手写这本小说时,贪图表达和控制人物的方便,我决定采用第一人称的手法。这样一来方便是方便了,却容易让读者产生误解,把小说中的“我”与作者等同起来。于是许多人跑来问我这是不是我的自传?我说不是,他们听了很是怀疑,你一个从没写过东西的业余分子,怎么可能无中生有把故事写得真的一样?见大家都不信,我只好改口说是,他们又说你不是名人没事整那玩意儿干嘛?事到如今我才认识到,与其说这是一个问题,还不如说是一个圈套,因为无论你怎么回答都不能让人满意。后来再有人问起来,我索性模棱两可,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反倒相安无事。

        经烟丝先生直言,我才发现事情远比预计的严重,书中的主角是“我”,不但被怀疑成自传,更给众人留下作者自恋的恶劣印象。幸亏烟丝先生还没见过我博客里的真人照,不然越发气难平。这个莫男才学不过如此,相貌也不过如此,凭啥子人见人爱?

        我吓得一身冷汗,连夜修改我博客里的小说。我这本小说三十万字,改人称比较困难。我只得抓起五先生和师爷好一顿修改,让他们对“我”的性要求压根看不见爱的痕迹。师爷年近三十,仍一童子身,愤愤不平之余,想开一次洋荤而已。至于五先生,那完全是酒后乱性,更当不得真。现在的问题是:还有三个男人爱着书中的“我”,尽管他们年龄不同种族各异,但都属于那种死心塌地的主,我还真不知如何改造他们?一筹莫展中,我私下里咨询了一些读者,他们大都认为,改掉五先生和师爷后,书中的“我”人见人爱的倾向,已经大大削弱,没必要再对别人下毒手了。听他们那意思,就算姿色平平如莫男的女人,被三个男人爱上的几率并不等于零。更何况书中的“我”比莫男年轻貌美。不知烟丝先生是否苟同?

        我这个人素来学养差,没读过几本史书,却偏偏搞得清“饮食男女”的出处,它出自于《礼记》礼运篇,是指人类对食物及性爱的欲求和本性。先人们把性爱与一日三餐相提并论,可见其重要性,它决不仅仅是生活的点缀,更不可能只起一个味精的作用。我想在这点上大家都有共识,即使连烟丝先生也否认不得:味精在我们的生活中可有可无,而性爱则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重要是一回事,表达它的重要性又是另外一回事。我们中华民族生性含蓄,爱做得,但爱讲不得,更写不得。尽管性爱在生活中不是味精,可在文学作品中只能把它当味精写,写成那种宁可不放也不能多放的味精,不然就会坏了一盘菜。我可以理解烟丝先生的忧虑,与他持相同看法的人,或许还不在少数。

        这是我第一次写小说,没经验不知深浅,以为写作要尽量还原生活的真实。所以我在书中老老实实把饮食写成饮食,把男女写成男女,而没把它写成烟丝先生所期待的那种味精。随着情节的展开,后续的书中将会出现可观的男女事件。我现在既发愁又胆怯,你说改成味精吧,三十万字的小说通篇改下来,工程浩大;不改吧,又怕惹恼那一伙味精派,也坏了自己的清名。你说我该怎么办?请大家帮着拿个主意。

        我想先试着将第八章改改看,改味精得费些事,很抱歉,估计这周就上不成新帖了。

        不管怎样,我衷心感谢烟丝先生,他是第一个站出来直言不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