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四年,餐馆四年----洋插队的前四年(二)
文章来源: 史迷2008-10-06 20:56:57

到美国整一个星期,正式开始了打工生涯。大哥说,你好多了,我第三天就给人家干活了。

这个餐馆不大,六十多个位子。一个台湾来的学生做中午的waiter,晚上有课不能来,就我和老板两个人。老板年轻,比我还小一岁,随父母从韩国移民美国多年,在加州读的中学。所以和当地的年轻人一样,无忧无虑,不务正业。这个餐馆是他老爸和新婚太太逼着他开的,希望他在当父亲前有所建树,改邪归正。可人哪能改得那么容易?尤其是被父母娇崇惯了的孩子。他根本就不想管餐馆的事,厨房的事全交给老爸老妈,从进货到出菜,从饭菜的花样到用人的薪水,一概不管。前面的事他不得不管,但也是能不管就不管。等我做了几周,大体了解了Waiter的职能,能结结巴巴地和客人交流后,经常就是我一人在餐馆工作。身兼了Busboy,Waiter,收钱,接外卖所有的事。他出去喝咖啡,会朋友,唱歌玩牌打保龄回来后,第一句话总是“今晚怎么样,老大?”多数时候,还没等我回话,他老爸就从厨房跟过来,把他臭骂一通。

在这种环境下,我进步很大。加上我天生勤劳,动作麻利,很快就有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和老板的关系很好,不忙时,在一起砍大山,他惊奇我杂七杂八的知识。他总说,听说你们大陆年轻人因文革,什么书都没读到,都下乡了,你从哪学来的这些知识?后来他听说文革时我小学五年级,以后靠自学考上大学时,惊讶得不可置信。我说大陆出来的留学生,像我这个岁数的,多数都是这种经历,不稀奇。了解多了,信任就深了,到后来,他到关门时都不回来,我连结帐的事都管了。管这么多事,也没给我加过工资,因为是由他老爸作主。他倒是向我表示过一次感谢:带我去位于旧金山百老汇大街上的脱衣裳厅看了脱衣裳,看完后去夜总会吃夜宵。近看那几个陪客的吧女,长得真丑。

美中不足的是生意不是很稳定。生意低,相对的小费就不高。餐馆所在的街角,也不是很好的社区,以墨西哥人为多。墨西哥人给小费都挺小气,很少几个给到百分之十的。一晚上,也就二十元。开始不管多少都高兴;慢慢地,对自己的服务信心增强,对客人的期待值也随之增大,再看到不给或给得很少的客人,心里就不停地骂:TMD,老子不是白干的!你穷,我更穷,我得付房租和学费!但也就是心里骂骂,绝不能对客人当面发火的。但“仇恨入心要发芽”,从那时就坐下个职业病,或者说是对自己发下誓言:以后去餐馆吃饭,一定多付小费!一是不想让人在心里骂咱,有个心安;二是确实知道了靠小费生活的艰难,自己能多给几块,不到半个菜的钱,也算是一种奉献了。

在这家餐馆干了一年。老板的整日不务正业,终于惹火了他的太太,在家发生了激烈的争斗,甚至大打出手:是太太暴打老板一顿。老板从此在餐馆销声匿迹,据说只身跑到洛杉矶游荡,老板娘正式走马上任。老板娘不像老板那么随和,甚至可以说是苛刻。我还是继续做我应该做的,但她总是找些小麻烦,还不给我加薪,我知道是离开的时候了。我以晚上要上课和太座来了为借口,向她辞工。猜猜老板娘说什么?她说,我原想过几天就和你谈,让你离开。这样好,我就不为难了。真让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本想休息一段时间,来美国一整年,几乎工作了每一个晚上。没想到几后天,得知伯克利一家地角好,生意红火的北方餐馆要找Waiter。换在一年前,甚至半年前,我是不敢去他家应征的。但现在对自己是信心十足,怎么也割舍不下这个挣钱的好机会。咬咬牙,就去应征了。这一干,又干了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