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不需“逼捐” zt
文章来源: 一廉幽梦2008-05-19 02:31:03


    “不能亲赴前线当英雄,慷慨解囊是一个简单的行动。”
    这句诗表达了民众最朴素的想法,数日来,大多数人都是一边守在电视电脑前随时关注震情,一边积极捐款捐物。同体大悲,万众一心。
    这其中,震撼人心的一幕幕不断出现:乞讨者加入捐款行列,没领到薪水的民工“宁可不吃饭也要捐钱”……至于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更是纷纷解囊,当然,大部分善款来源,依然是社会的经济细胞——企业。正因如此,在全社会的爱心共鸣中,企业捐款的数目,成为了一项曝光度颇高的“排行榜”。
    在这个“榜单”上,很多企业备受煎熬。有人将此前企业在印度洋海啸时的捐款行为与此次汶川地震进行比照,也有好事者将上市公司的捐款数额与其市值进行换算,得出“市捐率”,号召股民“以脚投票”。
    最先感受到压力的是中国平安——其最初的捐款数额为500万元,这个数字被与其董事长的数千万年薪及此前的数百亿“圈钱”计划进行了对比,在网民一篇“声讨”声中,中国平安宣布追捐3000万元。同样,伊利亦从100万追捐到1200万元,谷歌从100万元追捐到1500万元。如今,“逼捐”之风正吹向房地产龙头企业——万科(捐款200万元),王石也因其在博客上的“辩解”而饱受攻击,大批崇拜者倒戈。
    我们在为举国上下倾情奉献所感动的同时,也深深为这些纠结于捐赠数额的“逼捐”行为感到不安。无论能力大小、数额多少,所有捐赠者都应值得尊敬;而“指责已做出贡献的人为什么不做得更多”,看上去理直气壮,充满道德优越感,其实已偏离了慈善的本意,反而令捐款成为一种攀比。“道德只是缚在自己身上的枷锁,而不是准备拍向别人头上的板砖。”.这种对行善者的苛求气氛,将“义”与“利”对立起来,最终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春秋时期,鲁国有道法律:如在外国见到同胞被卖为奴,只要将人赎回,国家就会给予补偿和奖励。此律令很多鲁国人得以重返故园。而孔子的弟子子贡,从国外赎回来很多人,却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拒绝了国家的补偿。孔子因此大骂子贡,称其实际上害了无数落难同胞。
    究其原因,鲁国法律营造的是鼓励行善的大环境——大家对落难者施以援手,国家就会给予补偿;行善者不但没有利益损失,反而得到舆论赞扬,长此以往,行善者就会越来越多。而子贡所为,固然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誉,但同时也拔高了行善的要求,令那些接受国家补偿的行善者得不到称赞,甚至是讥笑。如此,则行善者将越来越少。
    逼捐之举,看似更注重道德,实则对慈善的大环境起到了消极作用。其结果或是导致部分企业因压力放弃捐款,或是超出自己的能力进行捐款。
    当然,逼捐舆论也反映了一个很实际的社会问题——转型期间的规则缺失,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均,参与机会的不平等,造成了很多国人“仇富”乃至“杀富济贫”的思维方式。从这个角度看,确实有些企业、企业家的捐款数额与其财富来源的难易程度“不相称”。但这是另外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