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国民的群体犯罪心理和“伪正义”by 鞠家jujia
文章来源: 网上无名2008-10-30 20:27:04

无名编转按:在天涯的“煮酒论史”,看到鞠家jujia 这两篇文章,虽有可商榷之处,但也不无道理,含有一些积极的思考。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是先有刁民还是先有制度?是因为人性的本恶产生了专制制度?还是因为专制制度而导致了人性的恶劣?
 

 

群体犯罪心理——就在你我之间,当代国民群体的劣根性浅析

 

在我们对西方世界了解得太多时,却对自身了解得实在太少,乃至于一切的憧憬与蓝图都是建立在一个不能融合的土地上。
  
  首先我来讲个故事,这是发生在几年前的“安利退货门事件”,故事发生在中国经济最活跃的城市——上海:
  
  自九十年代后期,随着跨过企业进入中国,西方世界与中国才在基本的生活层面真正开始相互接触。在跨国企业大批量迁往中国的过程中,一家名叫“安利(Amway)”的美国保健品跨国公司,也希望在这片它并不熟悉的土地上开展蓝图。
  
  作为一家排名世界500强、并且是前三十名的国际知名企业,安利公司直销制度体系显得非常独特,并且被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另眼相看,形容为“最无懈可击的激励制度”、被哈佛MBA和中国人大MBA列为教材案例,这家公司自然是实力雄厚,对中国市场充满了期待。
  
  然而,正是这家巨型企业,在中国最繁荣的城市上海,领略到的是东方人的不可思议之处:
  
  刚进入中国的安利,一切制度是以它在欧美的设计为标准。按美国安利规定,产品实行“无因全款退货”:不管任何原因,如果顾客在使用后感到不满意,哪怕一瓶沐浴露用得一滴不剩,只要瓶还在,就可以到安利退得全款——注意哦,是退全款!这项制度在美国施行了很久,一直是安利公司的信誉和品牌象征,退货率微乎其微,安利的产品是优质的。然而在中国,精明的国人很快以“特色”的方式震撼了美国人:很多中国人回家把刚买的安利洗碗液、洗衣液倒出一半,留用,然后再用半空的瓶子、甚至全空的瓶子去要求全额退款。在上海,刚刚开业不久的安利公司,每天清早门口排起了退款的长长队伍,络绎不绝,人潮涌动,一时间,令安利的美国人大吃一惊。
  
  美国人怎么也搞不明白:作为拥有半个世纪经营经验、一整套完整制度体系的安利企业帝国,他们“全额退款制度”在西方实行一直良好,为何到了中国,竟然遭遇如此数量巨大的退货?真的是产品质量不好吗,以致于引起成百上千的中国老百姓要求退货?
  
  但由于承诺在先,安利还是顶着每天的巨大亏损,忠实履行了退货承诺。然而,令人更加惊异的现象发生了:一方面是产品销售量剧增,大大超乎公司的预期;可另一方面,拿着空瓶子前来退货的顾客也越来越多,最后竟然达到每天退款高达100万元,还得倒贴30万元产品——终于让美国安利吃不消了!从这之后,安利公司迅速对中国的制度进行修改:产品用完一半,只能退款一半;全部用完,则不予退款!自此,安利(中国)改变了其公司制度,转变了原先安利(美国)的营销模式,开始逐步领悟“中国特色”。
  
  傻乎乎的美国人被精明的中国老百姓耍懵了,上海市民们在这场“退货风波”中或许暗自冷笑,为自己得到的小便宜而沾沾自喜。很多美国人至今也搞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被哈佛大学引以为豪的最先进的制度体系、被誉为“完美无懈可击的一整套激励制度”,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壤上,竟遭遇滑铁卢般的惨败?
  
  中国人,真是太奇怪了,这完全是一个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世界。
  
  在已故的美国作家阿伦特、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的笔下,现实社会中有一群这样的人:群氓。他们并没有犯什么伤天害理的罪行,为的只是图自己的小便宜、或是盲目从众,而最终的结果却是导致了整个社会群体的混乱、更大的丑恶,对整个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害(信用损害、道德损害、物质损害——如果我们倒退回30年前,是不是能找到似曾相识的情景?),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却无法从他们当中找到,因为他们每个人并不是大奸大恶。阿伦特因此也称之为“平庸的邪恶”。
  
  事实上,这种“平庸的邪恶”现象普遍发生在我们中国民众身上,大大小小的事件,层出不穷,就在你我周围,也就是你我每个人心照不宣的小伎俩。尤其,发生在中国最发达的城市、最具有现代公民素质的城市——上海,这样一件当年轰动的“退货门事件”,无疑是给国人自己打了一记重重响亮的耳光!
  
  透过这个经济层面的现象,我们发现的是一个令人尴尬的中国现象:即使是西方最优的制度和文化(被哈佛与世界首富认可),到了中国,就陷入泥潭,不仅不能有效实行,反而被国人给“特色化”、同化了。
  
  记不太清楚是谁(可能是新加坡总理李光耀),曾经说过一段话,大概意思是:任何制度的设计、哪怕是世界顶尖学府和精英设置的体系,都经不起中国人的糟蹋,因为中国人是最精于钻空子的,无孔不入,即使是堪称完美的制度也仍然防不胜防,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用专@制手@段。
  
  这段话大概是这个意思,一直在我脑海中印象深刻。当然,这样的话会令今天我们所有有良知、有现代公民素质的中国人感到愤怒,会刺激我们大多数网上的愤怒青年们。我们的社会在发展,我们已经是全球不可忽视的力量,能够左右世界经济格局,我们应该有条件拥有最完善的制度、应该达到美国那样的社会憧憬。怎么可以说,我们没有资格具备现代公民的素质呢?
  
  然而事实或许恰恰正是这样:我们确实仍然是一群群氓!并且,这种群氓心理在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无孔不在。
  
  我有几位大学同学,在政府部门的县、镇一级做公务员,多年的好友,只要有时间,平常电话、网络常常联系,都能与他们交流一些东西。有一位同学就说,现在基层的问题多如牛毛,事情不大,却整天像苍蝇一样嗡嗡地难以处置,上也不得,下也不得,上不敢得罪,下也不敢得罪,而当地老百姓的一些作为更让他哭笑不得,理想被现实的无奈取代。
  
  他说的有一个事件很值得让我深思:一个外地货车,运的是某种食用油(大概是吧,我是听说的),行至到该乡村的崎岖道路时,因为路面不平,翻了车,货袋破了,黄油流了出来。司机急的是团团转,不知如何是好,这时,该地的村民们出现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越来越多,司机心想:这下有救了,有人帮忙来了!谁知这些村民们个个拿着袋子,并不是来救援,竟然是冲上前装油,一袋、两袋……装得满满,喜滋滋地拎回家去!司机惊得目瞪口呆,却又无可奈何,拦不住,而村民们更加有恃无恐,甚至去扯那些本没有破的货运袋子,把完好的口袋全撕破了,汩汩的油流出来,不长时间,一整车的货就分到了这些村民手中,他们一个个喜形于色,仿佛白白捡了天大的便宜,却把那司机气煞得是怒火朝天,却无计可施。
  
  货运车不是一辆,后面跟着来的司机们全都怒了,联合起来找当地政府,要求赔偿,惩罚那些“刁#民”。政府倒是挺重视,派人前来处理,可村民们不答应,死活不肯把黄油还给司机,双方发生冲突,有人员损伤。闹到后来,村民们不肯善罢甘休,大骂政府是吃里扒外的东西,向着外地人,要求政府必须对村民们赔偿精神、损伤。于是乎,这件令人无奈而两边不是人的事件,最终还是让当地政府做出让步,对两方都进行安慰,自己掏腰包补偿双方,才得以消停。
  
  该同学是当事人之一。他在大学时,也曾是愤世嫉俗的青年,侃侃而谈天下大事,动辄自言“以后我要是当政了就如何如何”之类话语,如今在基层干了两年,当年的意气风发早已不见,有的只是无奈的苦笑,说:罢了罢了,在中国,就是这样……想必再多过几年,这样的事再见得更多,也就心态麻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它风雨欲来,我已岿然不动了。
  
  农民们辛苦,但并不一定善良;农民们不容易,但他们同样愚昧无知。对于当代的知识分子来说,我们似乎天然地把农民这个群体当作值得同情的对象,但我们恰恰没能够真正深入他们的生活,了解到他们思维的本质。这些“群氓”们在自己田间地头、自己狭小地盘上,同样为了争夺利益而相互内斗:为占小便宜而损人利己的群体思维模式、农村里为争灌水溉田而相互拆台、为争山林而两村人大打出手、为了点蝇头小利不惜偷盗电线放火烧山、还有最为频繁的地方利益两伙村民相互间、动辄就是扛锄头群殴不怕事小、或是张家长、李家短然后恩怨相互往死里整……总之,鲁迅的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中国地域差距之大,现象可谓千差万别。上海的市民们疯狂退货的举动、与田村老农们疯狂抢货的举动,在我看来,却并无二致,恰恰是映照了我们这个时代——或者说是千百年来一直未变的国人群体心理。我的眼前浮现出的是这样的群氓——无论是在高楼大厦的繁华城市、还是在穷乡僻壤的山间田边,他们都为着自己心里的小算盘、小利益做精确的打算,想着的是那点便宜,如何才能最快、最有效地到达自己手里?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一个中国特色的现象:领取退休金。
  
  中国老一代人们的退休,通常是从自己单位、机关里领取退休金,而由于老人们的行动不便,这种按时领取退休金的行为通常由子女们代领。而在中国,许多老人去世之后,子女们不主动通知原单位、并且继续以老人的名义领取养老金的现象普遍存在,有新闻报道曾有老人去世十年后,其子女依旧在以老人的名义去领养老金。事实上,这种“群体贪小便宜”的现象在中国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全国大大小小成百上千城市、乡镇,不知有多少老人的子女们在钻这样漏洞。乃至于传出某市镇的单位,大呼退休金不够发,不得已要求退休老人必须拿当天报纸亲自拍照片,证实本人还活着,才能领取养老金——当然,这引起老人们的子女群体的抗议,认为是对人格的歧视。而在领取退休金的背后,却通常是人们潜意识里的心态:反正是国家的钱,既然没阻止我领,也没发现,我为什么不领?我这不算贪污犯罪吧?
  
  中国有成千上万个城市、乡镇和单位机关,这种公然在老人死后、继续以老人名义领取退休金的中国特色方式,数目之多,倘若真的一五一十严查起来,恐怕严重得惊人。这其中,数量上占多数是平头百姓的退休职工,他们的子女为贪图老人的几百元退休金,年年月月如此,尽管他们个体认为区区几百元并不算违法,但这种“群体犯罪”的可怖性恰恰展现了中国人内心的劣根。这让我想起了八十多年前的鲁迅所写的《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一文,一个有着千百年历史背景、西湖十景之一的文物建筑——雷峰塔,因为老百姓们传说此塔的砖块搬回家可以“辟邪”,于是纷纷偷挖雷峰塔的砖头,你一块,我一块,纷纷搬回家,按人民群众的说法是:我就搬一块砖头,不算犯法啊。于是,最终,雷峰塔在这样“集体无意识犯罪”的行为下,轰然倒塌,尸骨无存!
  
  这,才是我们的人民的真实本质。
  
  这种思维的普遍性,深入每个人的内心,不论是高高在上的官员,还是普通的平头百姓,只要任何人得到了钻空子的机会,就会不择手段地去捞取最大利益,并且,他们并不认为这是可耻,而是心安理得地接受这一切、身体力行地去为之去“争取”。
  
  现实社会中的许多现象,给予我们一个巨大的问号:难道制度真正能够解决所有问题吗?对于精明算计的国人来说,恐怕任何完美的制度都依然能被钻漏洞,所有的体制都约束不了国人。
  
  当这个时代的人们在高呼“完善体制”时,我恰恰认为,制度是不能解决一切问题的,其实质的问题首先在于“人”。同样是乘坐公交车,在美国为了鼓励人们出门坐公交,规定凡乘坐四十五次以上(无人监督),就可申请领取一定的奖金,美国人都很遵守这条规则,而不少中国人却借此虚报次数,以获取奖金;在澳洲,有一条规定“不得擅自从国外寄食品、或不知名中草药物进入澳洲,否则将严厉查处,如果难以查到国外的寄件人,就会对该国国内的收件人进行罚款”,澳洲人从未想过这条规则有何漏洞,而有中国人却为了整别人,竟故意寄违禁品去澳洲,利用该规则,以使收件人受到惩罚。
  
  同样的制度,同样的环境里,美国、澳洲可以遵守,而国人却绞尽脑汁地寻找漏洞。对此,我们该做如何解释呢?
  
  鲁迅笔下,雷峰塔的轰然倒塌,归功于每个“百姓”的功劳,每个人贪一点小便宜,抱一块砖回家,造就了一个悲剧。而如果全民参与这种“群体犯罪”的话,恐怕倒掉的就不只是一座雷峰塔那么简单。
  
  我不禁要问:谁说人民就是善良的、无辜的?
  
  如果说那些借老人名义领取退休金的子女们,贪的只是一点点小钱。那么在曾经《南方周末》所报道的一则“重庆市民假结婚骗取房子”的新闻中,我们看到的是平民百姓们更加触目惊心的“群氓”行为:
  
  重庆市的一个小镇——人和镇,竟然在2005年创造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离婚记录。这个人口仅有2万人的小镇,短短一年时间里竟有1795对夫妇离婚,然后是假结婚、假再婚、复婚。这种滑稽的群体表演,原因在于重庆市的一份征地补偿办法规定:一、一对夫妻只能分一套房,但离了婚单独立户,就可以各分一套房,并以优惠的价格购买;二、配偶为城镇户口且无住房,可以申请多分配一间屋,从一室一厅变为一室两厅。
  
  如此优惠、良好的保障制度,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壤上,再一次遭遇类似“安利退货”般的嘲弄,这再一次让我质疑:究竟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还是这个社会群体出了问题?
  
  据《南方周末》报道,该镇的老百姓无论年龄大小,纷纷踊跃加入离婚队伍。“村里老太爷老太婆都来离婚了”,“七八十岁走不动路,儿孙扶着来的、背着来的都有,一大家人,有说有笑地排队”。面对如此离婚热潮,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徐南雄很无奈地说:“55号令规定离婚分户可分房,新婚姻法又简化了离婚程序,我们没有理由去阻止离婚。”
  
  而对于大多数村民们来说,离婚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是更加复杂的任务:再婚。于是人们又一次行动起来,最关键的是找人。村民们发动一切亲朋好友,在政策划定的“老重庆9区12县城镇户口”范围内寻找结婚对象。村民们甚至开始“悬赏”,赏价从最初的六七千元一路飙升到上万,重赏之下“丈夫”和“妻子”源源不断涌来。
  
  这样的事例我不想再说了,在我们这片特色的土地上,一切皆有可能。没有办不到,只有想不到,国人对于体制、环境的超强适应能力,还有极具特色的现实想象能力,真是令人惊叹叫绝而又不可思议。
  
  历朝历代,百姓们通常会大骂贪#官、大骂权#力垄@断者,因为那些人往往有比我们更顺捷的渠道,去获取本不应得的利益。我们常常说:官是黑的、丑恶的,而民都是无辜的、善良的——其实这是自欺欺人的说辞。在“安利退货”、“农民抢黄油”、“退休老人子女冒领退休金”这些发生在平民百姓身上的事情中,我没有发现“人民”的任何善良之处,恰恰相反,我发现的是:普通百姓只要一旦获得了某种权力(哪怕是临时的),有机会更改游戏规则时,他们表现出来的群体犯罪行为、集体窃取,与那些贪官、腐化分子的作为没有两样,甚至表现得更明目张胆,更加令人可怖,因为——每个人都堂而皇之地认为自己无错。民与官,不过是同属一个共同的群体罢了。而这个群体,就是我等诸位国人。
  
  当阿伦特在用其笔调描述“群氓”的现象时,她是否知道,这个词语真正、彻底地适用于我们这个国度。

 

  个体的行为,孤立来看,并不足以产生多么严重的影响,而一旦这个群体的每一个人都如此的话,将会汇聚成为一股洪流,产生极大危害。对于国人来说,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平公正。倘若有一天,我们真能施行一个公平公正的体制、或是自上而下的进行全面改造,那么我相信,这一切终究被国人的小便宜、小利益、小团体心理所取代,渐渐演化的仍然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你我之间的算计、抢夺,乃至亘古不变的“窝里斗”、“相互拆台”。
  
  在今天国人的思维里,1966-1976这段延续十年的历史事件一直是国家与民族丑陋的伤疤。作为每一个平头百姓的个体,都有理由对这段历史充满了义愤填膺般的愤恨。几乎所有的人民都将其归罪于国家的领袖,认为这完全是个人集权下的恶果——这种说法尤其盛行于今天40-60岁这一代人当中,他们今天成为了社会的主导群体,自然有了对过往历史的评价权。
  
  然而事实恰恰不是这样。如果不是国人群体本身就拥有惊人的破坏力,如果不是因为人们相互之间本就有猜忌、嫉妒、互整的传统心理,如果不是我们这个民族千百年来积累下来的群体犯罪思维,我很难相信,仅仅凭借某个人的号召,就能掀起如此大的一股浪潮?国人的“选择性失明”的劣根性再一次暴露无遗:恰恰是40-60岁这一年龄阶段的人们,在当年那场延续十年的事件当中,正值他们青春岁月的愤怒青年时代——正是他们,主演了这场悲剧,他们举一反三地发挥自己的破坏力和想象力,将整个民族的劣根性进行了一次经典的登场演出。
  
  回想当年,这些20多岁的年轻人,与今天许许多多的网上的愤怒青年一样,高呼“革命”、“革新”、“造@反有#理”,对现行制度的一切充满了愤恨和挑衅,他们目中无人、见人就咬。这个群体对上级、长辈的反叛,演化成从“文#斗”的大字报、“破四旧”,发展到“武#斗”的打砸抢、抄家,红卫兵秉持着“激进的就是正义”的狂热信仰,对国家机关、政府体系进行破坏性的冲击,尤其在对待那些当年打江山的老革命、老同志时,这些年轻人把他们内心的狠毒表现得淋漓尽致:肆意踢打、辱骂,剃成癞痢头以示人格侮辱,戴高帽、挂贴牌进行游街,私闯民宅抄家,肆意没收他人财产……这无异于一场大规模群体犯罪,而犯罪的人们竟然将此称作“正义”。发展到后来,就是砸教堂、捣庙宇、挖坟墓、焚烧文化典籍、毁坏文物古迹,以后的受害者逐步涉及到工商业者、上层民主人士、名作家、名演员、中学教师——而在这其中,红卫兵们的内部又演化出不同的势力代表,“造反派”、“极左派”、“保守派”,他们相互间争权夺利,大打出手,俨然是整个社会以“正义红旗”的名义,变成了黑社会式的江湖世界。
  
  中国式的“群氓”们无比狂热,群体犯罪的丑恶心理下,是比“安利退货”、“搬倒雷峰塔”严重数千倍的社会损伤。
  
  我们需要真正反思的,是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领袖的三言两语,就能轻而易举地调动起整个群体的狂热?——这根源恰恰不在某个人的威信力量,而在于这个群体本身就拥有着恐怖的群体犯罪心态。这是一场规模浩大的“中国群氓们”的历史性演出。而作为民族的最高领袖者,无疑是洞悉了民族心理的这种丑恶心态的。只不过,领袖负责打开了这个潘多拉魔盒后,魔盒里的所有卑劣人格、心态都一涌而出,就再也控制不住,延续达十年之久。

 

  与其说是领袖引导了民众的行为,倒不如说,这是民众们集体无意识的利用领袖的言辞、来达到人民内心深处隐藏的目的。当年的红卫兵、红小兵们肆意抄家、打人、凌辱他人的人格时,往往借助的是领袖的语录,一句“毛主席教导我们”就足以掩盖他们自身的邪恶。我的外公、爷爷当年都曾被游街示众,而将他们打倒、羞辱的那些红卫兵们,恰恰是当年那些他们用尽心血培养的青年干部。与今天的社会现状类似,在那个年代的这群年轻人心里,对老一辈人充满了不信任,在这些青年眼里,那些老顽固思想落后、早已被糖衣炮弹的“资产阶级”、“里通外国”所腐化,他们正是“祸国殃民”、“残害群众”的罪魁祸首——怎么办?红卫兵们,兄弟姐妹们,都响应起来吧,“革命无罪,造反有理”——革那些老顽固的命、打烂他们的旧世界、抄他们的家、把他们游街示众、让他们受尽折磨!——这,就是“群氓”们心底最真实的本质,群体犯罪的最经典的一次上演。
  
  人们常说,有什么样的领袖,就有什么样的国民。我看来恰恰相反,应该是有什么样的国民群体,才会产生什么样的领袖。领袖不过是看透了民众们的内心世界,洞悉了他们的所思、所想,于是,领袖们的轻轻撩拨,就足以把这个群体引导到一个狂热的状态。与之类似,德国的纳粹思潮、日本的军国主义,都无疑彰显了这样一个事实:领袖可以更换,但群体思潮依然狂热,人民的群体思维代代相传。
  
  红卫兵的主体正是当年20岁左右的年轻学生,正是这群愤青而无知的学生,在今天已成为40-60岁的社会中坚力量。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的发展,这个年龄段的人们自然而然拥有了经济上、社会舆论的话语权,这伙当年“群体犯罪”的人们,没有丝毫的忏悔与反省,今天依旧用谎言自欺欺人,把历史的罪责推到某个个人的身上,却把自己打扮成无辜受害的模样——这个群体的犯罪心理,与那“安利退货”、“农民抢黄油”、“搬垮雷峰塔的百姓们”一样,竟然表现得心安理得、理所应当!他们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反而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大众中的一员:既然大众都这么干了,我一个人又需要承担什么过错呢?
  
  中国有句名言:法不责众。这正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最大丑陋之处。一个人犯错,遭到千夫所指、过街喊打;而一群人犯罪,则是理所应当,集体无意识地掩饰。
  
  这是整个民族的悲哀。
  
  尽管今天的中国已经改革开放了30年,社会硬件方面的发达已经登峰造极。但我依然看到,上海的市民、田间的农夫乃至网络上无处不在的愤怒青年,他们的心态与30年前红卫兵没有丝毫差别。
  
  而倘若我们将目光再回望千百年的历史长河,遥伸至历朝历代,会看到在各个时代里,这样相同本质的“群氓”是何其多也:仇视一切外来事物而又愚昧无知的义和团、刚刚进城就立刻腐败堕落的太平天国式农民、刚刚占领北京城就贪图享乐迅速灭亡的李自成农民军、把明末抗清将领袁崇焕碎尸万段、分尸吃肉的北京城百姓……

 

 

群体意识系列之二:群体民众们的“伪正义”

 

题记:“危害最大的不是罪恶,而是挂着正义名号下的伪正义。”—— 卢梭《忏悔录》 


  (上篇)


  上周写了一篇《群体犯罪心理——就在你我之间,当代国民群体的劣根性浅析》,可谓毁誉参半,跟帖者不少,不禁有了再写点东西的念头。
  
  一如前一篇文章,我还是开门见山,讲一个故事先。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一个曾经就发生在天涯网上的真实事件,今年7月份的“菊花香香事件”:
  
  事件的起因,是一位“菊花香香1986”的女子称自己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被高官包养做二奶,该女子在天涯网声称“我就是喜欢做二奶”,并大肆嘲笑网友。一石激起千层浪,天涯诸多网友如过江之鲫,纷纷拍砖,砸贴,用谩骂予以还击,并演化为现实社会中的“人肉搜索”。上万名网友参与了这场搜索“菊花香香”行动,很快,有人称该女子就是成都某个体女老板张静,甚至将她的照片、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小孩的幼儿园地点统统曝光在网上。于是乎,一起网民群体事件爆发,有不少人打电话对张女士进行辱骂、威胁,牵涉到她的家人和子女。张女士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精神接近崩溃,不敢出门。
  
  然而随着事态的演变,才知道这位张女士竟然是无辜的受害者。据CCTV-12法制频道报道,张女士并不是网上那位二奶“菊花香香”,她很少上网,对天涯并不知情,也从未发过这样的帖子。在CCTV-12的这起专门报道中,我们看到的是,张女士至今还住在70平米的小房子里,生活并不富裕,她已经有一个四岁的女儿,与网上盛传的“高官二奶”根本大相径庭,只是她在自己博客上的照片被某些别有用心之人截取,传到天涯网,被诬陷为那个令人愤恨的“菊花香香”。
  
  无辜的张女士遭受了莫名其妙的精神打击和恐吓,而这一切来自于天涯网友的自认为正义的举措。在记者采访时,张女士泪流满面,痛苦不堪:“我根本就不是什么菊#花香#香,你们看看我住的这种60多平米的房子,能像是高官包养的二奶的别墅吗?我的女儿都已经四岁了,而那个‘菊花香香’才刚大学毕业,哪里有大学毕业的女人会有4岁的孩子的?”张女士的家人们也作证,说:“她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了,哪里是什么大学生啊?”亲眼所见张女士家中的情景,及其结婚证、户口本,事实告诉人们,张女士是被人诬陷了。由此,张女士聘请律师,将该事件的诸多当事人告上法庭。
  
  整个事件从开始到落幕,充斥着不同声音,这其中,以网友们自认为“正义”的讨伐声最为刺耳,时到如今,依然不少人质疑张静女士是否买通记者——这姑且不在今天的文章评论范围。但是,随着事件的透明度的公开,张静女士是“人肉搜索”的无辜受害者这一事实,无疑是成立的。再极端一点说:假设菊花香香真的就是张静其人,她是否就真该遭受“人肉搜索”,并遭受到群体性的精神暴力?民众们由虚拟世界延伸到现实社会,对张静女士本人、及其家人的骚扰攻讦,是否构成了犯罪?而网民们所谓的“正义行为”,又有多少能给予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而不是产生更大的社会混乱?
  
  民众们狂热而非理性的群体暴力行为,是这个事件的根源所在。人民高呼着正义的口号,用某种极端、甚至野蛮的方式,在精神上对事件当事人进行摧毁,当这种“群众暴力”发泄在了错误对象上时,所酿成的悲剧会是非常可怖,足以将一个人的精神信仰彻底摧毁,甚于对肉体的损害。
  
  而我们反观中国的历史,竟然惊奇地发现,正是在离我们所不遥远的时间阶段里——仅仅在三十多年前,这片充满“群氓愤青”的土壤上就曾发生过大规模的“正义讨伐”、“人格侮辱”群体事件,成百上千的无辜者被群众们谩骂、攻讦,精神上遭受极端的痛苦,许多人因此结束了生命。想必今天许多活着的当事人,都依然历历在目,记忆犹新,而这种文化基因正是在一代代人潜移默化的遗传下,依然在今天、尤其是充满自由化的网络世界里肆意横行。
  
  张静女士是无辜的,遭受了如此严重的道德谴责,当人民为了心目中的“正义”而讨伐她时,谁又来为张静女士主持正义?难道,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社会正义么?
  
  社会心理学家庞勒的《乌合之众》一书中,深刻描述了这样的一个群体:他们是一群乌合之众,没有明确的精神信仰,只有盲目的从众随大流的群体习惯。当一个人做出某件看似正义、又具有潜在危害的事情时,第二个人、第三个人……接踵而至,纷纷效仿,乃至汇聚成一股洪流,最终,个人的理性被淹没在群体行为中,整个群体变得狂热、盲目,变得可怕——这,就是“群氓”。
  
  如果说,“菊花香香事件”鉴于网络信息的不对称,造成“误伤”,网友们的狂热行为多少还具有那么一点点“合理性”的话,那么发生在三年前的“陈易事件”,恐怕就真的是对群氓们的一次精神拷问了:
  
  2005年9月15日,大三女生陈易在网络上发出一封“卖身救母”信,诉说其母亲病重,家庭经济难以支撑,迅速成为关注的焦点,在帖子的最后,作者附上了她的电话以及她和母亲的合影。帖子很快火起来,很快她就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超过10万元的捐款。但同时,陈易此举也遭来一些网友们的质疑,一些网友从她的照片上发现她烫过头发、穿过品牌的运动鞋(事实上,鞋子是几年前买的),于是认为陈易的家庭条件应该不错,进而对其发帖产生质疑;紧接着,有人指出,陈易的母亲是在政府机关工作,工资收入非常稳定,而不像帖子中所描述的那样经济入不敷出,事态演化明显出现了一边倒的情形。同时,陈易在网上为自己辩解,母亲确实是公务员,但只是普通职员,家里为了治病,已经欠下巨额债务,陈易声明自己可以公开家庭透明度,由网友们鉴定。但是网上有人恶意挑拨,使得网友们并不相信陈易的解释,纷纷由当初的质疑转为恶语攻击。由此,捐助方与受助方关系演变为恶劣。事情朝更糟糕方向发展,数日之后,一名“黑客”破解了陈易的邮箱、QQ聊天记录等私人隐私,并将陈易所有的私人谈话公布于众。
  
  陈易的同学,付洁说:“在网上质疑声最厉害的时候,她整个人完全处于崩溃边缘,我们必须二十四小时看着她,不然的话真的害怕她会出事。她之所以那么久都没有站出来,一个是我们没有那样足够的经验,我们不知道该怎样做,不知道该怎样去回应,网友那些质疑声,然后再加上陈易那段时间,网上对她的谩骂声,她都是从朋友处得知的。她自己不敢亲自去看那些东西,所以就导致那些误会就越来越深。”
  
  在网络的巨大压力下陈易一直保持着沉默,只有她的同学在报纸和网络上发布了一份《关于救母事件的联名告公众书》,他们努力想证明陈易的清白,但这种努力在网络中同样被淹没和否定。国庆节前的一天晚上,陈易在宿舍里情绪失控,她试图割腕自杀,好在被同学和老师劝阻下来。
  
  在与网友们的协商过程中,陈易答应网友们可以亲自来家中查询、验证。于是,在天涯网友的民间自发组织下,一位名“八分斋”的网友和一名上海网友作为代表,2005年10月9日,亲自前往陈易家重庆,进行为期十天的实地调查。关于陈易遭遇的种种情况,重病在床的陈易母亲都是知道的。于是悲剧的一幕发生,在网友“八分斋”等人离开重庆后的第二天,陈易的母亲做出了一个惊人决定:不去天津动手术了。
  
  由于网友们对陈易母女毫无理由的声讨,导致手术拖延,最终,陈易的母亲因此而去世。陈易在网络与现实的双重压力下,精神近乎崩溃。陈母去世后报纸记者发出了报道,但记者却被自己的朋友追问:“陈母真的死了吗?”“你确定棺材里的人是陈母吗?”网上依然有人对陈易不依不饶。
  
  陈易,这个大三的女生,在11年前就死了父亲,当她因为母亲病重、家庭经济难以支撑时,向社会求援,然而,让我们悲哀地看到,这起最初是一个善举的行为,最终演变成了一股群体潮流的质疑、讨伐、充斥各种声音的咒骂。而网友们调查的结果却是:陈易真的是诚实的,她母亲确实是急需手术的,一切都是正确的,病人是无辜的。而那些自认为要“为民除害”的网友们、对无辜者进行“道德谴责”的群众们,却露出了一副副标榜正义的可怕尊荣,他们用他们所谓的“正义”和“道德”,压垮了社会良知的底线,造就了陈易母女的悲剧。不知这些人究竟做何感想?
  
  人民大众的群氓意识,在现今自由化泛滥的网络世界里彰显,但实质上,却不过是历史过往岁月留下的基因传承。人民大众的狂热所针对的往往是弱者,针对的是那些毫无反抗能力的弱势对象,尤其是这样一个对象:女人。在“菊花香香事件”、“陈易事件”等最近几年频繁的人肉搜索案中,我惊讶地发现,群氓们所针对的常常是女人——或许,正是因为女性好欺?——当然,时代的不同,人民所欺负的对象也不同,比如在三十年前,在人民大众虚伪的正义压迫下,“知识分子”也是软弱可欺的对象。
  
  道德谴责的杀伤力远远大于法律。法律只是一个虚拟的国家形象对你的理性惩罚,涉及的只是你的某一个事件、某一次错误。而道德谴责——尤其是人民大众自认为正义的道德谴责,常常脱离理性的轨道,在一波又一波谣言声中,飞速行驶入狂热、盲目的恐怖轨道,最终,对无辜受害者造成的摧毁,远远超出了这个事件本身,波及到她的家人、她的曾经、她的未来岁月以及她的所有。错误的“道德谴责”,是最可怕的群体杀手锏。
  
  我仿佛看到了一幕古代才有的场景:成百上千的村民,把一个柔弱的女子绑起来,架上柴火,浇上油,点燃的火焰升腾而起,将女子吞没。在这场惨绝人寰的火烧活人过程中,旁边伫立着麻木的看客、自认为正义的仲裁者们,他们在疯狂地高声呼喊:“烧死她,烧死她!她是道德败坏者,无耻的,她是该死的……”
  
  什么是人们所谓的“道德”?什么又是人们所谓的“正义”?当人民群众在用貌视正义的野蛮手段去处置那些他们所认为“不道德”的人时,恰恰揭露了人民自身是最大的不正义!
  
  “艳照门”的女主角阿娇,也正是这种虚伪正义下的受害者。对于一个成年人,阿娇的行为犯不上“道德败坏”,她也并没有将之公布于众、挑战社会底线——而真正的罪魁祸首,那个恶意泄露照片、传播照片的人,却逍遥法外。社会舆论所具有的“针对弱者”的本性又一次暴露出来,犹如古代的村民们一样,将她高悬示众,用舆论之火把她活活烧死!最后,大众们还拍手称快:我们是正义的,我们惩罚了那个不道德的人!
  
  两百年前,卢梭的声音回荡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危害最大的不是罪恶,而是挂着正义名号下的伪正义。”如今,我们依然对这声音充耳不闻,在群氓的狂欢发泄下,将舆论之火熊熊燃烧,进行着一场又一场的“道德”批判、“正义”裁决……
  
  (上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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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篇)
  在“陈易事件”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这样的事实:
  
  在网友们自发去重庆实地审查陈易时,网友“八分斋”为这次调查做了一项重要准备,那就是:找了很多人,用不同的方式,暗地里给陈易母女捐了数额不等的钱。当然,每一笔捐款都是被八分斋记录在案的。然后,八分斋要求陈易公布所受的所有捐款,并照此一一核实,通过这种方法,来证明陈易是否存在欺骗。
  
  新闻实录:
   网友 八分斋:“你为什么要给我隐瞒七千多块钱这个事实?”
    陈易说:“是之前我给我母亲的。”
    网友 八分斋:“是,那是别人捐了钱不?”
    陈易说:“是,是别人捐的钱。”
    网友 八分斋:“是别人捐的钱,这笔钱你为什么不在天涯上公布?”
   陈易:“就是七千多,加上后来的两千多,我是因为分是两批取的嘛,因为你没有问我之前的,我是分两批取的。”
  
  陈易解释说,通过各种方式收到的捐款实在太多,而且有些捐款者并未注明是天涯网友汇来的,所以她就没有把这笔钱公布在天涯上。但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网友们认为陈易有欺骗行为。
  
  对此,记者曾经问过这位网友:
  
   记者:“你想试探陈易。”
    网友八分斋:“对,假如说我说了一笔,她说有。我说到另外一笔,她说没有。再说一笔,她说有。再说一笔,她说没有,因为我们用各种各样不同的方式捐过去。”
    记者:“那你这是设陷井?”
    网友 八分斋:“不是设陷井,如果她诚实,那钱就是她的。如果她不诚实,我有权利把我的钱要回来。”
    记者:“这种方法不可取。”
    网友 八分斋:“但是没有别的方法选择,没有别的规避风险的选择,当时我是这样想的。”
    记者:“这种方法决不是慈善的方法。”
   网友八分斋:“对,不是,因为我觉得换一个角度来说,如果说这是一场诈骗,一场骗局,那我这种方式,我觉得是最行之有效的一种方式,我可以直接把她绳之以法!”
  
  通过这些对话,坦白地说,我丝毫看不到的这位“八分斋”网友的正义形象,反而感觉到他所谓的正义,仿佛掺杂了某种令人生厌的物质。这是一种什么物质?我说不出来。
  
  对此,网友“五岳散人”对“八分斋”行为的评价可谓入木三分:“你在怀疑一个人在撒谎的时候,你用另外一种撒谎的手段,来取得其信任。这个本身就是一种非常恶劣的手段,所以从这一点讲,他的调查就不合法。何况他是因为他事先已经判断陈易在撒谎,带着一种偏见他去调查,再用了这种欺骗的手段。取得其信任和资格,就是他所谓的资格来进行调查。那这个结果,在法律上根本是无法承认的。甚至我们可以说,在道德上他都将被谴责。你不能说是别人骗了你,你就要去骗她,他本来也不是想要挽救网络公信力的。”
  
  
  而当陈易母亲因为此事件而耽误手术,最终死亡后,“八分斋”对陈母去世表示惋惜,但不同情,他说是咎由自取。在《深圳特区报》对他的专访中,他说如果陈母跳楼,只要不是他八分斋推的,他眼睛都不眨一下。这句话后来在网上广为流传,采访他的记者觉得八分斋过于理性,甚至残酷。在后来的《实话实说》节目中,参加节目的人为此而争论不休,节目结束后,“八分斋”想和一个反对他的网友握手,遭到拒绝,后来这个网友说八分斋手上粘着鲜血,他不会握。
  
  看完这则“陈易事件”,我不禁要问: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正义”?像“八分斋”这样以冷峻的方式去测试陈易,并间接导致了陈易母亲之死的行为,这样的正义,是否就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
  
  正义——这个光鲜无比的词语,不经意间在我的心中露出它可怕的一面。
  
  在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当中,峨嵋派掌门人“灭绝师太”是绝对的正义化身:她是正派领袖,大义凛然,正邪不两立,为了维护正义可以牺牲任何东西。然而,正是这位号称“正义”的灭绝师太,武功高强,性情偏激,出手狠辣,毫不容情,只要是对付“魔教”中人,一律痛下狠手,其残忍程度可谓令魔教人也自叹不如。
  
  “灭绝”二字,真是将其人的性格特征描绘得淋漓尽致。对于灭绝师太来说,只要是针对魔教的行为,就一定是正义的,哪怕泯灭师徒情谊、长幼之情,也在所不惜。灭绝最欣赏的弟子纪晓芙不肯遵从吩咐暗算杨逍,她便立即动手诛杀,没半分犹疑不舍,冷酷心狠之极;为了铲除自己眼中的“魔头”,便让一向疼爱的弟子周芷若以女色诱惑张无忌,让她假意殷勤将其害死,手段更是卑鄙。她在杀了徒弟纪晓芙后,还要杀徒弟的女儿杨不悔,身为侠义道的出家人,这种株连亲族的行为和佛门“慈悲为怀”以及“侠义”的宗旨简直是天壤之别。
  
  当我看到灭绝师太挥舞着倚天剑,在夜色中闪现冥冥青光之时,我仿佛看到一张恐怖的、似笑非笑的面孔,上面写着四个大字:我是正义。
  
  而像网友“八分斋”这样,为了“正义”,通过各种欺骗手段去验证陈易的真实性,与灭绝师太为了正义、派纪晓芙、周芷若用欺骗手段对付魔教中人——就其本质而言,有何区别?五岳散人的话语依犹在耳:你在怀疑一个人在撒谎的时候,你用另外一种撒谎的手段,来取得其信任,这个本身就是一种非常恶劣的手段。
  
  而倘若整个群体、整个民#族都以这样一种“正义”为标准时,我就要反问:我们的文化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中国文化以儒家为主流,历朝历代,孔孟之道无疑是维护整个社会秩序的必要思想。早在春秋百家争鸣时期,孔子就提出天下之道在于“仁”,国家的治理在于道德,国君要统治万民,重要的是修生养性,首先使自己在道德上变得完美,然后百姓们就会效仿,“路不拾遗”、“安居乐业”、“太平盛世”、“父慈子孝”等景象才会出现,此为天下大同的理想社会。
  
  当然,孔孟哲学是早期朴素唯物主义,并不死板,相当人情味和豁达。尽管孔子本人提出“君子”和“小人”的概念,但他认为二者之间并不是界限分明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他认为人不可能是完美的君子或彻底的小人——这为中国文化的包容留下了巨大空间。
  
  然而,随着历史的演进,尤其到了北宋、南宋时期,随着汉文化的高度繁荣逐渐走向自负自闭,儒学逐渐演变为空谈道德的“理学”。程颢、程颐——周敦颐——朱熹,时间的演变,“仁义”、“道德”等词汇成为了完美主义的象征,“存天理,灭人欲”,在后世的理学思想中,把人简单地化为两种:君子和小人。理学对道德的完美要求,使国民群体意识变为简单的二分法:如果你不是君子,那么你就一定是小人!你要当君子,就要在任何事情上都具有崇高、伟大、完美的道德体现,而如果你被划分为了小人,那么你就一定是自私、邪恶、丑陋的代表!
  
  在这种二分法的思想下,正义者为了完美无缺的正义,可以不顾一切地牺牲任何东西,压抑欲望和情感,“道德完美者”们要求寡妇守活寡、子女为父割股疗伤、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只要是打着“道德”的旗帜,你就可以抛弃任何欲望、情感乃至性命。相反,一旦你在道德上稍有差池,略有微瑕,或是有了一点私欲表现,则立即遭来千夫所指、大逆不道,尤其像某些公众人物(如张居正),不论他有多少丰功伟绩,只要品德沾染了一点瑕疵,就常常被淹没于人民大众的完美道德的口水中,不得翻身。
  
  这种极端思想从明朝被正式确立,延续清朝,直到近代,一直如魔影般根植于国民心灵深处。在二十世纪的下半叶,中国一场长达十年的群体事件里,就充分体现了这种疾病的复发:为了正义和道德,你必须抛弃所有,家庭、子女、感情,融入到整个社会组织中,献出你的一切!而一旦你有某种私欲或个人情感,拿了或是个人历史曾经有不光彩的事情,就被人民群众贬斥为“走资派”、“反动者”、“黑五类”……如果你不是君子,就必定是小人!——而对于小人,传统理学的文化要求我们必须将他们连根拔除、斩草除根。只要是为了正义,哪怕使用远比小人更加邪恶、暴力的手段,也是理所应当,值得赞颂。于是,一个个高呼正义、却下手狠毒的“灭绝师太”们出现了,他们挥舞着标榜道德的倚天剑,誓要将社会一切污浊斩初,顿时间,整个江湖血雨腥风、惨景上演,一切达不到完美道德的人们都死于这把剑下。
  
  如果你不是君子,就一定是小人!
  如果你不是好人,就一定是坏人!
  如果你不是为了jie fang全人类,就一定是在bo xue 全人类!
  如果你不是明粉,就一定是满遗!
  ……
  
  灭绝师太、八分斋们,是这个民族偏激性格的典型代表,他们在自认为无比正义的道德光环下,对那些道德上不完美的明教人士、或是道德尚有质疑的陈易女生,痛下狠手,而丝毫不觉得有任何愧疚——这,就是我们民族千百年来传唱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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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声)
  什么才是我们需要的真正的正义?这个困惑不断萦绕在我脑海,挥之不去。
  
  我们的民众,在百年来“愚min”的教育环境下,在单一思想的极端化下,已经形成了这种思想模式,恐怕,没有百年革新,没有百年树人,是很难病愈根除的。尤其在最近两年,社会民众对公众人物的“道德绑架”事件又频繁发生——针对姚明、刘德华地震捐款太少的口诛笔伐,针对王石“只捐十块”的群起攻讦,针对“范跑跑”的所显露的群体“郭跳跳”们的道德抨击,针对“艳照门”女主角的道德谩骂,以及,一次次网友们自我标榜正义的“人肉搜索”,一次次民族主义者们自认为正义的愤青行为……
  
  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今人却早已把孔夫子的教诲丢弃在一旁,却牢牢记住了朱熹夫子的话语:欲存天理,必灭人欲。
  
  在人们对他人道德口诛笔伐的时候,请先问问自己:您自己能否做到道德完美?您是否真的是正义的化身?
  
  此文作完,已是夜幕落下,一轮明月当空。世间的浮华喧嚣落尽,唯有寂静无声。蛙声虫鸣,月光如水,我携一缕清风漫步,在无边夜色下,仰望苍穹,细数那点点繁星,叩问一句:哪颗星星才能点燃理性的正义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