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表演生涯之一】:过家家
文章来源: 网上无名2007-02-04 20:51:08


我的表演生涯,最早可以追溯到儿时玩儿过家家演电影。

大人觉得那是纯小孩子的无聊把戏,并且破坏力较小,因而除非出现严重的暴力场面,一般都不掺和进来。

于是,孩子们可以在这个游戏里完完全全地起主导作用。不论是争夺角色,还是计较戏份,或者是分配道具,都表现出很强的敬业精神。现在回忆起来,那简直就是一个小小演艺圈的缩影,里面充满了欢笑与眼泪,失败与成功。

记忆当中,儿时我最希望自己能出演的,是双枪老太婆式的人物,或者是勇敢的米哈依。漂亮不漂亮无关紧要,最关键是要威,想谁死谁就得死。可是我的朋友圈子年龄偏大,我在跟P虫当中都是最小的一个,常常被分配当那一出场就被英雄人物一刺刀捅死的废物点心。

不仅如此,我死时的姿势还常常遭人挑剔。我想既然自己不能出演威风凛凛的英雄,美人也将就着演吧。因而非常希望自己能够摆个美美的样子再死,可是同伴总是对我说:“不行,不行,没人会那么样子死嘛。要直直地倒在地上,姿势难看,脸要变形,还得翻着白眼,顺便流点儿哈拉子吐点儿白沫子。连这个都不知道,没法带你玩儿了!”

现在这个电子时代,很多我们小时候玩儿的游戏已经基本绝迹,比如拍洋画儿、弹球、抖空竹、跳皮筋、打沙包。。。过家家却顽强地生存下来,可见表演是人类不愿轻易放弃的天性。

不久前,几家朋友聚会,我们的下一代在房子里面四处狂奔,头发散乱,面颊通红,嘴里喊叫着,手里挥舞着,煞是热闹。据他们自己说,他们是在演出恐龙家族的兴衰史,我们大人不懂的事情。

就在这样的场景里面,我发现他们当中最小的一个小朋友,一直默默地躺在客厅的角落,一动不动地。当她躺了半个多钟头之后,我终于忍不住走过去,蹲在她旁边,问她怎么了。

“没怎么呀?”她一脸不解地看着我。

“那你怎么一直躺在这儿呢?”

“因为我在当星星呀。”

“星星?什么星星?为什么?”

 “星星就是star嘛,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的star,恐龙很需要星星的,不然晚上会迷路。大家都说我长得最像星星,所以让我扮演一颗星星。星星是不能动的,一动就不可以跟恐龙一起玩儿了。”

“哦。”我起身回到饭桌上去继续吃喝,不再理她。

这个女孩子,自然宁可当一晚上的星星,也不会接受自己被排除在演出之外。她的想法,跟当年我整晚上扮演叛徒被无数次打死时的心思别无二致。唉,龙套演员的辛酸,就算是在小孩子的圈子里,也是代代相传无可逃避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