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是无能的表现
文章来源: piao112007-03-01 11:19:51



  估计是家教的原因,如果我被男人打了是绝对的难开此口:“我的男人打了我!”因为,这样的事情,先不说是不是家丑,就表面现象,往往的会给人尤其不了解你的人误会是你这样的老婆该打或有挨打的“理由”。

  所以轻易的不会对外人道,甚至不对家人道。

  不对外人道的理由很简单,就是上面说的“怕误会”,而本人不是喜欢喋喋不休穷于解释之辈。

  而不对家人道则复杂很多。我的家人尤其老人,皆视骨肉等同性命,加之本人几近“而立”即远离家乡和亲人,原本这样我已是名副其实的“不孝之女”不能在古稀父母身边尽孝道,怎能再给老父母增添这些人间残忍?!

  从小到大父母家里将家中唯一儿女我和哥哥当作宝贝。家中的男人从老太爷(父亲的爷爷)那里记起到大我三岁的哥哥,就没有对女人、孩子高嗓门动指头的“历史”。更是不要说对女人孩子大呼小叫大打出手了。

  我的父亲与这世间很多的优秀善良的男人和父亲一样,不仅有文化有胸襟,还很儒雅,从来都没有动过我和哥哥一根指头。长到嫁人为妇做人母直至出得国门(真正迈出娘家家门时),没有也真的没有被打的“习惯”,没有絮叨的习惯,更别说这文字“记录”了。

  其实哪怕被男人打了文字记录一下又何妨?就算是标记一下自己人生旅途之中的坎坷。再有,现在人的修养和思想乃至情怀,应该没有什么属于“家丑”范畴了,不是么?

  故而,慢慢的“习惯”了“絮叨”。慢慢的“习惯”了文字记叙,慢慢的“习惯”了直面“家丑”,正视“家丑”。现在看这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

  【注,如果深陷“家暴”最终麻木,那无疑是一种“自我了断”。从反家暴角度看,这断不可取。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很可贵。自己得懂得保护。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孩子,千万要保护好。】


  老黑说的好阿“存在的即是合理的!”

  很多的女人被自己的男人打了不敢说或不想说的原因很多。

  其原因之一就是很多的人将那些“被打原因不一”的女人们的挨打,相象成“绝对的是女人够挨打的资格”。

  而女人大多要面子或怕家人伤心,再或以防事态恶化而不愿意在挨打后简单的走向“妻离子散”的局面,压制自己身心伤残,避免张扬这样的伤口与家丑。通常自尊心强的
女人善于被人直接的理解,喜好唠叨家常里短,而不善于唧唧歪歪的喋喋不休这些犹如退下长裤给人看私处伤痕一般的屈辱。

  确实有很多的女人“应该”挨打(自相矛盾是双胞胎阿),就像以前的老话“落后就要挨打”一样的道理。可是(请注意:可是!),我说的这个“男人打女人”,不是那个女人“应该”挨打,而是没有值得追究或指责的原因就落得挨打的“必然”。这个必然就是施暴者个人品行的“劣根性”。

  我总想:
是不是一个男人有了打(女)人的“理由”就一定要对女人动手?

  
  居家女人的言行再温柔或再穷凶极恶,应该说绝对的不是一蹴而就,而是环境慢慢熏陶日积月累的。所以,这个时候你大打出手,除了犯法,就道义而言,你有没有应该担负的责任?

  不管怎么说,
打人是有原因的。但任何原因都不该构成打人的理由。

  我常常的对家人与朋友说:打人的行为,是血质、生长环境(家教)和生活习惯等问题决定的。

    
  你说,就当成人的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女人被打有“理由”,那么弱小的孩子有理由被你随便的打骂吗?你可别跟我说:这女人被打是“例外”或有什么必打“理由”,那孩子们被打是老子望子成龙。
我这里所说的不是偶尔发生属于“管教”性质的打骂,而是“习惯性”的,失去人性、理智的那种(暴力)。

  其实对于男人打女人这个问题,我们只要说结果,不要说过程与原因。不是吗?要不在施暴者眼中,他们打人都有“理由”。

  我强调的只是:如果我们都懂得“孩子终究是孩子,是要靠合理友善的言行去教育去呵护的;女人终究是女人,是要靠你这男人去疼去爱的”这个道理,那么你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需要去追究的“理由”。

  我就不明白:有什么天大的问题不能解决,而一定的要用拳脚棍棒去向相?

  棍棒之下真的能出孝子吗?
  棍棒之下真的能出贤妻吗?


  总之,作为男人你去打女人,你就是有天大的理由,我都不会为你喝彩。在我眼中这样的非常人行为,属于你自身无能的表现。。。。

  

 




  一一随意侃
  01.03.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