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猎●第二天(二)●雪野获救
文章来源: 我是干枯的胡杨^_^2011-10-17 18:04:03

打猎●第二天(二)●雪野获救

看看表,上午十一点。前眺,路茫茫,回望,还是茫茫一片,感不到任何一点生命迹象。来到路中间,想顺着车印往外走,但大雪把车印覆盖得忽隐忽现很难找到。

一脚踩下去,如雪下面是坑洼不平路面高起来的一块泥土,这一脚就踩得浅,及膝,如下面是一凹坑,这一脚就踩得深,有时到大腿根头。这样深一脚浅一脚走了一段路后,背脊上早己是汗水淋淋。回头看看二百多米远的车,不觉暗问自己,才走了这么点路就己累成这样,我真的有体力走出去吗?

放下包与来福枪,把毛衣与雪绒外套脱掉,换上单衣外套,这样上身就剩一汗衫与一单衣,背上包与来福枪继续前行。

看过许多野外求生的书与电影,知道在这种冰天雪地里如何保温。我现在这样一直运动还好,一旦停下来不动了,寒冷就会是个沉默杀手,死神魔爪会慢慢渗入肌体把我吞噬掉。而保温最大的敌人就是浸透了内衣裤的冷汗。所以我宁愿现在穿少点受冻点,也不要出过多的汗。

雪还在细细密密无声无息不停地下,除了死寂外还是无边的死寂。这世界好象就留我这活物在这呼吸在这挣扎。路己走了一英里多了,体力好象到了一平台期,不觉得特别累也不觉得特别有劲,只是每走几十米路就得停下来站着喘气休息一下,每走几百米就得坐下来休息一番,否则体力会到极限迈不动脚。

坐下来休息时先得用脚把一米见方的雪踏实了,否则一屁股坐下去蓬松的雪会掩盖到我胸部。踏实了雪坐下去后,大半身已在雪中,只露出个头与肩,觉得很是好玩,同时也觉得些许温暖,这令我想起了《Man Vs Wild》荒野求存连续剧中一情节,如要在雪原过夜,一定得挖个雪坑,然后躲在里面以避寒。

这个雪原过夜的念头越来越强,虽然有些害怕有些讨厌,但好象是不可避免了。现在才走了大约一英里半,却花了三小时。从车到那岔路口有三英里,这不得花我六小时, 到达那儿要到傍晚五点。万一那儿没人,我还得往外走,走多久才会碰到人呢? 不知道,最坏情况是要走二十八英里到主干线,这不得花我几天? 

所以如要往外走,极有可能得在雪堆里过夜。如岔路口那没人要回车里去吗? 那么我花了这么多劲走了这么多路不全白费了? 这个回车里的念头一闪出来就被我绝然地否决了。

我决不走回头路,心里一边对自己说,一边有意无意地看路边松林,看有些什么好的地方可选择,容我过夜。

又走了一会,总共大约走了快三英里了,体力突然急剧下降,觉得劲已用完,走路也锒锒锵锵了起来。

这一路走来共经历了三段不同的体力下降阶段。第一段是刚开始时体力急剧下降期。从车内出来时豪情万丈藐视一切困难,觉得自己有用不完的劲,走这点路算什么。可刚走了几百米就气喘吁吁汗水淋淋了,把我休息一夜又吃饱喝足觉得自己体力很好的虚狂,打回了原型。

第二段是平台期。体力下降到一定程度就稳定了,这段时间较长,支撑我走了二英里多。之中就是有体力下降,也是慢慢下降,感觉不明显。

第三段是体力耗尽期。突然觉得力没了,身体摇晃双脚感觉如铅重,不但抬不起来还失去平衡。以前觉得平衡有什么难的,不费吹灰之力,但如体力耗尽还要在过膝的雪地里行走,那维持平衡的艰难真是平时所无法想象的。

当一脚踩在雪里另一脚从雪中抬起来,踩在雪里的那脚所踩的不是一实地也不是一平面,当另一脚冲破雪的阻力抬起来时,就需要用更多的力在雪中踩住的脚以保平衡不至于摔倒。当抬起来的脚迈开步再往雪中踩下去时,其所踩的是蓬松的雪,不知要下陷多深才可获支撑,也不知脚下哪处的雪会形成一坚硬的支撑块,所以是落点不定而支点也不定,这就更需要力去平衡。这个平衡所需要的力比我抬步往前走的力还费。当体力耗尽时基本上一边走一边摔一边往前爬。

得到的一个极深刻体验是除非万不得己,最好不要去学野外生存示例中别人所做的,他们能这样做,不等于自己就能这么做,电影小说等等示例与你所经历的实际永远是两回事。这其中一个最主要原因就是他们是专业的,有技术又有体力,还有人在旁边指导,而你不仅是业余的还无人在旁帮你。所以除非情况所逼非得要这样做,否则最好不要,就是你非要这样做也不可拿人家的经验作为自己的经验来评估困难制订逃生计划,否则恰得其反,会更危险死得更快。

如拿走雪路来说吧,开始走之前觉得走雪路有何难的,来美后自己每年冬天都走,在滑雪场还在及腰深的雪堆里摸爬滚打过。但逃生与玩是两回事,当走几十米觉得好玩,几百米还行,可走上千米试试看,你会觉得这平时看起来这么美丽纯洁的皑皑白雪,其实是个可怕的恶魔。把你的体力无声无息地耗尽吸干后,一阵风过,雪地里什么也没留下,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美丽纯洁又灿烂。我就是被这细软轻柔的白雪所迷惑,低估了困难,把自己抛入另一个危险中。

下午五点我终于到达了那个该死的岔路口,令我失望的是,从岔路口通往主干线的路上一点车印也没有,反而通向丛林深处的有一半新不旧的车印,从上面覆盖的新雪厚度来看,好象是今早留下的。这令我很犯难,到底是继续往主干线走还是顺车印往丛林深处走?  

我决定顺车印走,一方面觉得这儿曾有人来过,他们也许还在不远的某处,最主要的原因是走在浅雪覆盖的车印上好舒服,好象都不需用什么力,我这样就是走整晚都不累。可走了半英里,越走心里越滴咕,我这选择对吗? 万一这路在山里弯弯曲曲转一大圈后再通往外面公路,而开车的人也许早己离开这山路回主干线去了,这样的话我得走更远的路才到主干线,多远? 不知道,也许几倍或十几倍。

越想心里越害怕,我决定不往这种未知的在地图上也没标出的路走,我又回到岔路口。

可是我实在是走不动了,实在是不想再在雪路上扎挣了,现在看到积雪就害怕。我一屁股坐在岔路口的车印雪凹槽里,不知自己往何处去。回车里,心不甘;顺车印走,不知通向何方;往主干线走,在过膝深的雪里我己走不动了。可是不甘心有什么用啊,在现实面前我不得不低头,思前想后我还是决定回去,觉得回去获救的可能性大。

因为在离家前我留了一纸条,如果我一周内不回,说明我己有意外就请报警求救,也就是说只要我在车内坚持一周,我就有可能获救。而车内有食物睡袋,只要我节省点吃,支撑我一周时间应没问题。

打猎至此变成了彻没彻尾的逃生,我来打elk,老天来猎我,场境角色转换,想想这事好滑稽。

既是逃生,要枪干吗? 再说这枪重得我实在是背不回去了,我把子弹与枪栓退下放入包,立空枪于叉路口中间,拿出《On The Way》这本书,撕下一空白页,写上求救信号,再找出一段短绳与一塑料袋,撕下塑料袋一角把这页纸包住,再用绳捆在枪杆顶头,希望有人过来会较容易看到。

弃枪而逃说明我实在是无法子了,希望来人理解我的困境而马上过来救我。

书也很重,无需带回。翻到空白页,写上求救信号,然后放到枪下以双重保险保证有人会看到。回去前又在路旁站牌上写上求救信号,这样只要有人来,我保证会获救。

只是这个相机自从上午离开车用它拍了最后一照片后就一直不工作,可能是气温低之故,想扔在这有点不忍,也许今后热了仍可工作,也不怎么重,就带上吧。

一切准备停当,我就顺着以前的脚印往回走,走不到二百米,隐隐约约听到远处有马达声传来,似乎是飞机也好象是汽车,停下脚步凝神屏气仔细听,还没等我听明白,远远看到一辆大卡车冲到岔路口停在那了,车上下来四个身穿鲜艳桔黄色猎装的打猎者。

我张开双臂一边狂喊一边飞奔过去。

↑ 这就是死寂的世界。阴森恐怖。




↑ 离开车一段路后回望。有点不忍心孤零零地留车孤零零地在这。

这也是今天最后一张照片了。拍了这张后相机不工作。也许是气温太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