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和尊重以不损人利己为前提的多元化自由,勇于承认自己所犯的错误
文章来源: ValuntinuoJudan2010-04-11 11:56:47
并尽全力予以弥补令人钦佩。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对他人的伤害,不承担责任还为之找尽借口不属于应该包容的“不同的观点、意见和想法”,也很不理解版主赞之 “ 好!” 到底好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