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也是有底线的
文章来源: 悟空孙2013-03-07 10:43:21


中国的传统文化把孝放在了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孝为百善之首。当然,我同意为人父网友说的,过去中国人基本有一个共同的价值观,所以容易判断什么是道德或不道德,没有那么多道德困境。也就是说,行孝的人是有道德的,不孝子孙是要被千夫所指的。

我曾经激烈地批判过孝,现在反思决得自己有些片面而且是用现代人的眼光把自己放在道德制高点上来批判。其实孝也包含了爱的成分,只不过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和我们文化中缺少了平等的观念才导致了孝的单向性和强制性。

不错,按照今天的眼光看,一个人为了满足母亲的要求就大冬天赤膊躺在冰面上抓鲤鱼、七老八十了还装疯卖傻摇铃打滚哄父母开心,这些都那么荒唐。但是,如果历史倒退几百年,我们又如何判断这些行为不是当时的社会常态呢?正好比1937年郭沫若拜见蒋介石,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所以为人父网友又给我除了一个难题:“如果那些认为孝就是德的人,认为孝比养儿子重要的人,只要是真信,你也没法指责人家不道德。人家就是那样的道德观。这和你解释的郭沫若的情况一样。 

是的,就个人和家庭而言,我们的确没有任何理由来指责行孝的人,尤其是我们自己也置身于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但是,我们今天谈“孝”,是将这个文化遗产放在社会的大视野里,放在所谓继承弘扬的大背景下的。

今天的社会,还在不断的提倡孝的美德,还在评选“十大孝子”,还在到处竖立“二十四孝雕塑”,我们就不得不反思一下:对于21世纪的价值观来说,孝还有多大的意义?

在爱的层次上,尊敬长辈,关心长辈是人类共有的美德,也是人性中“善”的本能表现,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的传统要用一个“孝”来表达这种人类包括某些动物与生俱来的品质,以至于我们把孝推到了极致,将孝的行为演变成违反常理的极端行为。当然,经过千百年的实践,人们已经习已为常了,如果你真心让父亲睡个好觉自己心甘情愿赤身露体先把蚊子喂饱,甚至为了了解父亲病情亲口尝粪便,旁人似乎也无话可说。

但是,孝也应该是有底线的。这个底线就是,尊重生命,遵守法律。

当然,中国古代无所谓法律,但是生命是平等的,我们不能因为要养活老娘就把儿子活埋了,即使在特殊情况下不得不这么做,也不应该将这种行为当成“美德”来宣扬。当然,在现代社会这种行为绝对触犯了法律,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这就回到郭沫若的话题上了。假设郭真心信仰共产党,把毛泽东奉为天神,写几句肉麻的诗歌就真的不是什么问题了。但是我们不能说一个人真的信仰了毛泽东的斗争哲学就去打砸抢,信仰了希特勒就去屠杀犹太人,这无论是在伦理道德或法律上都是不允许的。幸好郭沫若没有迫害过别人。

所以,孝不应该是百善之首,任何人都不能为了满足长辈的需求去做违法的事,比如母亲要一枚钻戒没有钱买就去偷。法庭上不会因为你是出于孝而给你免刑的。

真诚的信仰如果只停留在精神层面是无可指责的,如果落实到行动上,就要受到法律的制约。道德上的困境促使人们思考,将抽象的道德具体化,法律化。道德的困境总比被集权用专制手段来禁锢思想要好。中国人过去没有道德的困境,但道德水准并不比人家好,别人没有整天把道德挂在嘴上,一步步完善法律,社会反而能走向文明。

另外,孝的弊病还在于这个美德是单向的,只强调子女的义务,从来不提父母应该如何,难道父母面对孩子的孝,就理所应当的接受吗?所谓的养育之恩就大到让子女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吗?这种孝的灌输和后世的“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一样的加深了我们文化中的奴性思维。

孝的灌输和专制及奴性的关系是一个大话题,以后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