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冤案何其多?
文章来源: 悟空孙2011-12-08 12:53:20


中国历史漫长,历代统治者专制残酷,造就了不少冤案,文革便是一例。

所谓冤案,大都是不该杀的被杀了,所以冤枉。

可是世上还有一种冤案,那是明明没有杀人,硬要给人按上一个杀人的帽子,用心何其险恶!

比如孔圣人,一生崇尚仁义道德,怎么可能杀人呢?少正卯,且不说历史上又没有这个人,就凭那片言只语的记载,就诬陷圣人杀人,也太轻率了吧,至少说孔圣人杀人的那些家伙,他们对古汉语一无所知,都是简体字闹的。

对于孔圣人杀人的记载,只见于《孔子家语》(其实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大伪作):“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两观阙名尸于朝”,诸位可知道古汉语的“诛”字不是“杀”,而是“责备”的意思,也就是说,孔子不喜欢少正卯脑有反骨,行为怪癖,巧言善辩(心逆而险,行僻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就教育开导他,口诛笔伐嘛,哪杀他了?不过是骂一骂,让他像死人一样直挺挺地立在门口反省罢了。这就给足少正卯的面子了,比起文革的阴阳头,喷气式来不知道要文明多少!

所以,“诛”,绝不是“杀”。

由此类推,这样的冤案还很多:

《鸿门宴》:“沛公到军中,立诛杀曹无伤”——你想,汉高祖刘邦出身贫寒,会轻易杀人吗?骂骂曹无伤而已。

《六国论》:“洎牧以谗诛。”——李牧只是被小人谗言陷害了,谁杀他了?

《荀子正论》:“诛纣,断其首。”——周武王是大善人哪,骂骂商纣王而已,“断其首”也绝不是把人家头砍下来,《说文解字》:首,古文𦣻也,不过是一个姓,就是不让他姓纣罢了。

本来嘛,古代社会是多么仁义的一个时代啊,一到了共产党时代就成了地狱了。正如《荀子正论篇第十八》里描述的:“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墨黥;慅;共,艾毕;菲,对屦;杀,赭衣而不纯。治古如是。”

译文:治理得很好的古代社会没有肉刑,而只有象征性的刑罚。用黑墨画脸来代替脸上刺字的黥刑;割鼻子的劓刑,用系上草制的帽带来代替;阉割生殖器的宫刑,用割去衣服前的蔽膝来代替;砍掉脚的剕刑,用穿麻鞋来代替;杀头的死刑,用穿上红褐色的衣服而不做衣领来代替。

如今谈论历史的人大都心怀叵测,以自己利益为出发点,肆意歪曲历史。这正如鹤兄说的:

“剪裁編造,謬種流傳,誤播誤信,存心作假,專制思維,集體想像擬造,歪引文獻,曲解原文,含沙射影,亂七八糟的歪理,更為荒謬,全無邏輯,顛黑倒白,蹧蹋歷史,撼搖現實,留下整個精神廢墟給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