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名的出法--关于悄悄话的故事和将来状态
文章来源: 两只黄鹂2007-12-16 15:17:55
出字的写法,我知道的历来只有一种。后来才发现这是不确的。

今天收到悟空孙一个悄悄话, 内容如下:


对于你如下无理言论,经与有关方面联系,你如不公开道歉,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这儿写“悟空孙”意指普通人,就是张三、李四,也可以改为“两只黄鹂”或“神在阿堵中”。后面有一位朋友写的各级领导和普通人得到的结论,关于他们犯了错误后的评语,就很准确地表达了我的意思。

--原来你说得“悟空孙”可以理解成“神在阿堵中”。对不起这下我得道歉了, 昨天我跟神在阿堵中的老婆打了电话,她说她跟悟孙空睡觉呢。我居然因此好奇了很一会儿。

我从来不愿把别人的悄悄话转告第三者, 因为我相信双方能够值得信任。但是这次得事情大了。 我决定还是告知大家, 可以做个预告吧。

这里对这段黑体字作个解释,第一段是悟空孙对我的“特此转告”。 第二三段是他因此要我公开道歉否则就会付诸法律手段的内容。其中第二段是某个人对我的郑重道歉。第三段是我对他道歉的回答。

把这段悄悄话公开有几个目的:
1,万一我将来进入了官司,大家好歹知道一个前因后果。大家现在知道的是八卦的第一手资料, 将来不幸想起我的时候,可以知道问题所在。 


2,这个悄悄话也刚好是我的一个总结。文学走廊我是不会再来了,如果我再来,如果是我朋友的话,就狠狠骂我。


3,关于这个悄悄话我目前的反应就是,我非常乐意看看我去法庭的样子,因为我一直想看看我为自己辩护的水平。换句话说,我目前不觉得我应该公开的道歉。

4, 那完全是后话。 我希望走廊把这个帖子保留下来,因为事情时发生在这里的。 如果我果真上了法庭,我还希望斑竹把这个帖子置顶,以告后者。